公告115學年度本校推薦赴國立臺北藝術大學交換學習學生名單
|
本次115學年度推薦赴國立臺北藝術大學交換學習學生名單如下: 相關申請資料業已送請友校審查,待友校核定後將再行通知審查結果。
(名單依送件順序公告)
|
|
本次115學年度推薦赴國立臺北藝術大學交換學習學生名單如下: 相關申請資料業已送請友校審查,待友校核定後將再行通知審查結果。
(名單依送件順序公告)
|
申請須知:提出申請前,請務必確認已核備開辦碩、博士班學生申請雙主修/輔系的教學單位及開放申請項目。
其他注意事項:
博士班學生可申請修讀博士班雙主修及博士班輔系或碩士班輔系;
碩士班學生可申請修讀碩士班雙主修及碩士班輔系或學士班輔系。
同時申請同一學系為雙主修及輔系,經學系審查已符合雙主修修讀資格時,即以雙主修錄取。
|
公告標題(中文) : 115學年度本校與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跨校輔系申請作業公告 公告內文: 115學年度申請作業及日程等說明如下:
(一)本校學生申請跨校修讀北藝大輔系 1. 申請對象:學士班一至三年級註冊在學學生 2. 申請時間:即日起自115年5月4日(一)下午5點止 3. 申請標準:115學年度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接受本校學生申請跨校輔系學系一覽表 4. 申請額度:以二學系為限 5. 申請方式:填寫紙本申請表及備妥相關資料,經所屬學系核准後,送本校教務處註冊組收件 6. 申請結果公告:預計115年6月12日(五)前於本校教務處網頁公告 7. 申請表下載及相關事項請參考教務處網頁:北藝大跨校輔系作業說明 (二)北藝大學生跨校修讀本校輔系申請標準公告 115學年度本校接受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學生申請跨校輔系學系一覽表
如有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教務處註冊組林小姐(分機63276)詢問。
|
國立政治大學教務處註冊組徵才公告(稿)
公告時間:115年03月5 日至115年3月12 日 ■內外補(校內人士遞件併同辦理)
|
一、人員區分 |
約用人員 |
三、職等職稱 |
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 |
|
|
二、用人單位 |
教務處註冊組 |
四、名 額 |
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至多2名 |
|
|
三、資格條件 |
1.學歷與工作資歷:國內外大學校院畢業具學士學位者 2.具word及excel資訊處理能力 3.具良好行政業務處理及溝通能力 4.具備英文能力者尤佳 |
|||
|
四、主要工作項目 |
1.商學院之研究所碩、博士班學籍、成績及選課之管理 2.協助學生證掛失新卡製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
五、工作時間 |
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 |
|||
|
六、薪 資 |
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辦理(三職等下限新臺幣34,536元起敍) |
|||
|
七、工作地點 |
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
|||
|
八、應繳交資料 |
(請附相片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2.資格條件所需學歷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工作資歷證明文件(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等佐證資料影本 以上各繳交乙份,並請依順序裝訂。 |
|||
|
九、收件截止日 |
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12日(週四)17時前(以郵戳為憑),將資料寄交教務處註冊組王組長,逾期歉難受理。 |
|||
|
十、甄選方式 |
1.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參加面試。 2.依面試結果,擇優錄取。 |
|||
|
備註 |
1.如有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情事者,本校不得僱用;進用後如有上開注意事項第4點各款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本校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2.本職缺經書面審閱後,合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3.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4.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教務處註冊組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 |
|||
|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5 日 |
||||
114-1學士班排名已完成,歡迎於上班時間至註冊組申請(申請流程: 行政大樓四樓教務處註冊組外走廊繳費機繳費列印)。
同學亦可至iNCCU→校務系統web入口→學生資訊系統→成績查詢中查詢。
Page 4 of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