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推動課程精實立意良好,但各學院間自有差異,是否考慮由各學院依各自情形,申請辦理,而非一體適用?
學校本即有推動課程精實的作業方式,但相對的門檻過高,造成學院申辦意願太低,這次所推動的精實方案是在以分析目前教師開課狀況以及學生修課情形後,以全校整體進行規劃的,是以將一體適用。
學校本即有推動課程精實的作業方式,但相對的門檻過高,造成學院申辦意願太低,這次所推動的精實方案是在以分析目前教師開課狀況以及學生修課情形後,以全校整體進行規劃的,是以將一體適用。
未來將採漸進式階段性三年內完成模式:
1. 專任教師時數:依既定目標減授,院平均每學年每位教師12小時,精實前後之開課量差距由校方分二階段提供兼任時數支援。休假、借調、出國及延長病假等教師包含在應開課人數內,但學校提供兼任教師時數支援教學。
2. 兼任教師時數補給:全院專任教師依規定得減授之授課時數,由學校提供兼任教師時數支援開課,依規定得減授之範圍如下:兼任行政職務、休假、借調、出國、延長病假及講座教授減授之時數等〈合聘教師除外〉。
3. 原有兼任教師時數:仍視各院系所需求於原院系所編制教師員額數內聘任。
4. 開課量應以滿足學生的畢業學分數需求為前提。
1. 在通過院級課程委員會之認可條件下,教師授課時數得在 9 學分以下並可在一學期內授完整學年之學分,除應有之學術活動外,該教師必須於未授課學期在校內認真研究、服務與指導學生。
2. 先決條件為申請教師需符合下列二條件之一:(1)兼任行政職務者(2)過去3年,每年皆有個人為主持人之科技部計畫。
教師每學年度須自評,3年總評,未通過者,須於2年內提出復評,各院須以此為基礎作為教師教學、研究、服務比例之配 置。
已過5年總評之教師,有5年緩衝期:現有教師5年內可自行選擇適用新制或舊制,5年後進入新制,但5年內選擇舊制教師,學院應訂定一套教學與服務的分配比例。
學校將以3年為過渡期,結合學術導師制,協助同學規劃適當修課科目數,鼓勵學生減少修課數,增加學生實習、社會實踐、國際進修及語言學習的機會。
依學校目前財務狀況,尚無法提供經費,由各院系所自行規劃,尋求企業合作與經費支援。
預定排程說明如下:
1. 104年3月~5月中旬前:課程精實方案討論研究。
2. 104年4月13日校務諮詢會議規劃案說明。
3. 104年5月6日第659次行政會議報告。
4. 104年6月10日: 辦理師生意見交流座談會。
5. 104年7月15日:行政主管座談會〈含助教〉
6. 104年8月5日:行政會議專案報告
7. 104年9月中旬:行政座談會〈師生〉
8. 104年10月7日:行政會議正式報告
9. 104年10月19日:加開教務會議專案審議
(教務會議通過後,各院得以先行規劃)
10. 104年11月4日:行政會議審議
11. 104年11月21日: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公告實施方案。
12. 104年12月~105年4月:院配合各學系所必修科目三年大修及課程精實方案進行授課時數規劃調整。
13. 105年5月2日:系所必修科目修訂案及各院課程精實計畫方案提送校課程委員會審議。
14. 105年6月校課程委員會決議案提送教務會議審議。
15. 105年5-7月上旬:105學年度第1學期排課作業。
學校歡迎任何對於課程精實方案的任何意見或建議,您可以透過學校課程精實方案推動專區網頁進行意見回饋。我們也在專區中公佈方案推動的期程及會議進行的日程,請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