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推動課程精實立意良好,但各學院間自有差異,是否考慮由各學院依各自情形,申請辦理,而非一體適用?

學校本即有推動課程精實的作業方式,但相對的門檻過高,造成學院申辦意願太低,這次所推動的精實方案是在以分析目前教師開課狀況以及學生修課情形後,以全校整體進行規劃的,是以將一體適用。

學校在105學年度就要實施新制課程精實方案,調降之畢業或必修學分數適用於105之大一新生,然原有二、三、四年級舊生之畢業學分數需求,如何於新制課程精實減授時數方案下滿足?不足之時數將如何因應?

未來將採漸進式階段性三年內完成模式:

1.     專任教師時數:依既定目標減授,院平均每學年每位教師12小時,精實前後之開課量差距由校方分二階段提供兼任時數支援。休假、借調、出國及延長病假等教師包含在應開課人數內,但學校提供兼任教師時數支援教學。

2.     兼任教師時數補給:全院專任教師依規定得減授之授課時數,由學校提供兼任教師時數支援開課,依規定得減授之範圍如下:兼任行政職務、休假、借調、出國、延長病假及講座教授減授之時數等〈合聘教師除外〉。

3.     原有兼任教師時數:仍視各院系所需求於原院系所編制教師員額數內聘任。

4.     開課量應以滿足學生的畢業學分數需求為前提。

各學士班調降必修學分數至畢業學分數之 40%,有包括通識嗎?

各學士班調降必修學分數至畢業學分數之40%係指專業必修學分,是不包括通識學分的。

新制課程精實方案中,「全院所屬專任教師每學年平均授課時數12小時」的規定,計算基準為何?

「全院所屬專任教師每學年平均授課時數12小時」是以院為單位,由學校進行總量管控。由學校以該院現有聘任專任教師數〈包括休假、借調、出國及延長病假等〉,乘以每學年12小時,進行全院總開課時數管控,院系所所屬個別教師之授課時數得由各院系所自訂辦法決定。

新制課程精實方案中,專任教師不再規定一定要開授學士班課程了嗎?

雖未強制規定每位專任教師須開授學士班課程,但各院應訂定學、碩博班之開課比例,並送校課程委員會核備,各學制開課量應以滿足各學制學生的畢業學分數需求為前提。

新制課程精實方案中,教師授課時數得在 9 學分以下並可在一學期內授完整學年之學分,此機制有何條件?

1.      在通過院級課程委員會之認可條件下,教師授課時數得在 9 學分以下並可在一學期內授完整學年之學分,除應有之學術活動外,該教師必須於未授課學期在校內認真研究、服務與指導學生。

2.      先決條件為申請教師需符合下列二條件之一:(1)兼任行政職務者(2)過去3年,每年皆有個人為主持人之科技部計畫。

新制課程精實方案中,現行各項減授機制還續行嗎?為何規定教師減授須以具有科技部個人為主持人之研究計畫為前提?

原各項減授機制中僅保留行政職務減授,其餘現行減授由各院自訂機制。為提升本校科技部研究能量,目前各院如有減授機制,仍以個人為主持人之科技部計畫為條件。

新制課程精實方案中,確定全面取消超支鐘點費嗎? 若自願授足8、9、10小時不支領超支鐘點費可以嗎?

確定取消超支鐘點費,但超授時數會反映在自評的教學貢獻上。同意教師得自願多授時數不支領超支鐘點費。

部分學程無專任師資員額,其兼任師資時數如何計算?新制課程精實方案中,若學校提供之兼任教師時數支援無法滿足需求量,系所可否自費聘請兼任教師?

學程開課由各院協調各系所支援開課或共同開課。在專任教師滿足應授課時數前提下,同意各院得自籌經費聘任兼任教師。

新制課程精實方案中,畢業學分數調降,通識學分亦應等比例調降,如24-28或16-24,目前是否有具體規畫方案?

通識課程之開課量仍以開出全校總課程量的18-20%為原則,各學院仍應先滿足通識課程開課量後,再進行專業課程規劃。有關通識課的問題,將請教務長與通識教育中心主任、各院院長、通識領域小組召集人,就本校通識領域需求與發展及現代公民應有的素養規劃開課。

新制課程精實方案中,教師選擇研究比例高者,教學評量必須達一定標準,選擇服務比例高者,必須對學校有重要 服務貢獻(例如兼任行政主管),且教學評量必須達一定標準。請問「教學評量必須達一定標準」具體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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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課程精實方案與基本績效評量及升等之關係為何?

教師每學年度須自評,3年總評,未通過者,須於2年內提出復評,各院須以此為基礎作為教師教學、研究、服務比例之配 置。

已過5年總評之教師,有5年緩衝期:現有教師5年內可自行選擇適用新制或舊制,5年後進入新制,但5年內選擇舊制教師,學院應訂定一套教學與服務的分配比例。

在新制課程精實方案架構下,學校如何解決基礎課程的授課教師時數過重及教師員額不足問題?

為因應此問題,本校大一國文、英文或基礎課程(如經濟學、微積分課程) 將採用MOOCs模組化課程。政大MOOCs(磨課師)課程的作法是連結MOOCs與面對面課堂教學的雙軌學習,讓學習更主動、互動,加強學習成效。課程設計預計將由大一國文、英文授課教師籌組教師社群/團隊,針對教材內涵進行單一規劃設計,凝聚共同授課大綱與主題,以強化大一學生之閱讀、寫作和評述能力。英文磨課師課程更將擴展至可供大二、大三修習之進階課。

配合新制課程精實方案,開班學生人數需要調整嗎?

考量課程精實及資源效益,調整開班人數標準為必然趨勢。

新制課程精實方案中,規定學生每學期選課6門,實難以滿足第二專長之修課學分數,也會造成學士班學生無法提前畢業。學校如何因應?

學校將以3年為過渡期,結合學術導師制,協助同學規劃適當修課科目數,鼓勵學生減少修課數,增加學生實習、社會實踐、國際進修及語言學習的機會。

新制課程精實方案中,規定各學院應設計實習、社會體驗、國際移動、外語能力之學分,納入畢業總學分數內。經費呢?學校提供嗎?如何落實?

依學校目前財務狀況,尚無法提供經費,由各院系所自行規劃,尋求企業合作與經費支援。

新制課程精實方案預計自105學年度第1學期起執行,排程規劃為何?

預定排程說明如下:

1.     1043月~5月中旬前:課程精實方案討論研究。

2.     104413日校務諮詢會議規劃案說明。

3.     10456日第659次行政會議報告。

4.     104610: 辦理師生意見交流座談會。

5.     104715日:行政主管座談會〈含助教〉

6.     10485日:行政會議專案報告

7.     1049月中旬:行政座談會〈師生〉

8.     104107日:行政會議正式報告

9.     1041019日:加開教務會議專案審議
(教務會議通過後,各院得以先行規劃)

10.   104114日:行政會議審議

11.   1041121日: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公告實施方案。

12.   10412月~1054月:院配合各學系所必修科目三年大修及課程精實方案進行授課時數規劃調整。

13.   10552日:系所必修科目修訂案及各院課程精實計畫方案提送校課程委員會審議。

14.   1056月校課程委員會決議案提送教務會議審議。

15.   1055-7月上旬:105學年度第1學期排課作業。

對於課程精實方案推動,如有意見要反應,有何管道?辦理的期程為何?

學校歡迎任何對於課程精實方案的任何意見或建議,您可以透過學校課程精實方案推動專區網頁進行意見回饋。我們也在專區中公佈方案推動的期程及會議進行的日程,請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