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沿革

中心沿革

政大通識歷史沿革

國立政治大學為了展現一所指標性大學對於臺灣高等教育應負的責任與必備的關懷,培養學生具備相當之能力以因應不斷變遷的環境、面對不可預知的未來,除了專業知識、技能,更要培育學生獨立思考、自主學習等軟實力,培育勇敢創新、多元包容的態度。因此,本校將通識教育的改革列為學校重要發展方針之一。

  • 本校於1993年以前,乃以院系發展特色為基礎來實施共同與通識課程,其基本架構為「均衡選修模式」,而其隱然反映的通識精神為「知識上的宏通」。
  • 1994年四月十七日第一二七次校務會議決議通過設立通識教育中心,並成立「通識教育委員會」,著手進行通識課程局部調整,開設通識課程的單位仍為學院,「均衡選修模式」以及「知識上的宏通」仍為選開課架構及通識精神。
  • 1996年至2003年,開始明確的將「培養能慎思明辨之學生,建立正確的價值觀與世界觀,成為學貫中西、博古通今、心廣體健、穩健成熟並有利達成理想的全人」設定為通識教育目標,課程也開始朝向彈性化、多元化、活潑化與專業化發展。惟「跨學院均衡選修」仍是主要修課模式。
  • 2003年前半年,開始新一輪的通識教育改革,其中最具高教歷史性意義的部分是大學部課程學分制度的改革,亦即,大學部總畢業學分的「專業2:通識1:跨學系1」的學分分配比例制度,此措施不僅大幅度消解了通識教育實施的結構性壓力,更以呈現出本校開始以大學部教育的大脈絡來看待通識教育,其中隱含著「通識教育為大學部教育的核心、專業教育的基礎」的思想,這與本校朝「博雅大學」發展的方向相輔相成。
  • 2006年起,積極推動書院計畫,更藉由民國2008年至2010年的第一期「邁向頂尖大學計畫」(以下簡稱頂大計畫)營造政大書院與生活學習圈,將通識博雅教育與住宿學習結合,透過課程革新、轉化教學歷程、深化住宿學習、建構核心能力,使學生能具備廣博的知識與基本能力。
  • 98學年度起本校課程地圖開始規劃建置,於100學年度第一學期完成第三階段改善工作項目,系(所)增訂該單位核心能力權重百分比及修訂學生基本能力指標,再次反思人才培育定位及課程規畫。「核心能力」之型塑為建置通識課程地圖、貫徹博雅精神之前置作業,通識中心組成研究團隊參考國內外重要大學核心能力範疇,並經通識教育委員會、教務會議充分討論,訂定八項「校級博雅核心能力」,並增訂博雅核心能力的內涵及操作型定義,使博雅通識課程在規劃課程內容與教學活動時,更能貼近本校博雅精神與內涵,達成未來人才培育目標。
  • 至今仍持續優化全校課程地圖系統,核心能力藉由全校課程地圖的建置與功能的擴充,滲入課程的規劃。在教師端以教學大綱為媒介,引導教師於規劃課程內容與教學活動時,能涵蓋部分核心能力的養成;學生端可藉由課程地圖進行學習歷程的規劃,在大學四年內有計畫、有系統、全面性的培養各項核心能力;系所端則可藉由課程地圖檢視各項能力養成是否有偏廢,檢討是否有應該而未開的課程。
  • 為強化更具有本校博雅精神之通識課程,從97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始,通識中心由上而下(Top Down)規劃各領域課程發展方向,並邀集相關合作系所提出各領域「先導型通識課程」,以作為發展核心課程架構之前期規劃。
  • 2011年至2015年,本校持續執行通識教育在課程架構與制度面之改革發展,透過「第二期頂大計畫」以及「公民素養陶塑計畫」的補助,在正式課程方面由通識教育中心重思、規劃,於100學年度起實施核心通識課程制度,在「一般通識」下規劃「核心課程」,正式將核心課程納入新生必選科目,學生必須於人文學、社會科學、自然科學領域至少各修習一門核心通識課程。核心課程之規劃以培養學生具備宏觀思維、自學能力、獨立思維、公民意識等知能為原則,透過大班教學、小組討論的方式進行,並以「寬口徑、厚基礎」為課程設計理念。核心課程的實施將有效促進知識領域的聯結,並帶動全校參與通識教育的革新運動、強化學校課程發展的系統性、減少知識型態的零碎化,以提高學生在學習上的動機和方向性。 非正式課程方面則由學務處及政大書院藉由多元的學務活動與環境營造,打造政大生活學習圈,完善本校培養公共知識份子的教育環境。

  • 105學年度,配合本校實施課程精實政策,為因應一般通識課程數可能逐年減少的情況,通識中心研擬兩個配套措施:1.既有通識課程2學分轉為3學分,新開通識課程開放申請3學分課程、2.專業基礎課程充抵一般通識學分。藉以增加學生選課之多元性,增加通識課程之「知識承載度」,促進學生跨領域學習。
  • 106年度通識教育中心與政大書院正式合併,隸屬於教務處組織之下。未來將積極推動正式與非正式課程之間整合運作的各種可能性,擴大教學與環境的再型塑,落實學習無所不在的目標,並將統整校方有限資源,共同規劃未來政大通識教育的發展。
  • 109學年度,配合本校推動多元跨域學習、強化輔雙成效政策,推行雙主修、輔系及學分學程認定一般通識學分制度。另為加強學生數位資訊能力,於一般通識架構中新增資訊通識領域;為培養學生自主學習、問題解決及跨領域實作等綜合能力,推動自主學習書院通識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