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棄修?棄修期間是什麼時候?有沒有限制?

一、棄修是指學生本學期放棄課程之修習。
二、本校棄修期間為行事曆訂期中考試結束後二週內。
三、學校棄修的原則:每學期每生以一科為限,且放棄修習後,學分數不得低於規
  定之最低下限。
四、棄修課程若需繳納學分費,則應繳交後,方得棄修,且不退費。
五、延畢生與研究生棄修後,沒有最低學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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