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分學程相關事項若有異動,要如何辦理?

學分學程有以下異動者,經所屬學分學程委員會議決後,提交課務組彙送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審議:
一、施行細則(若僅修改施行細則而未涉及必修課程修訂者,經學程委員會通過

  後,提教務會議審議。若涉及必修課程修訂,則應先送課程委員會通過後,再

  提教務會議討論)。
二、『必修』科目之科目名稱、修別、學分數、期數、開課方式(隨班附讀或專

  班)及應修學分數(包括必修、選修及總學分數)。
三、特殊修課規定。
四、新增必修科目學分學程專班者,需檢附該科教學大綱送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