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增設、調整院系所及學位學程的時程為何?

一、申請增設系所案應填寫「校內審查表」(可至教務處網站表格下載審查表類下

  下載),併同申請計畫書送校務發展委員會審議。
二、各院申請增設調整系所及學位學程案必須於當學年12月底前完成外審作業並經

  院務會議通過後送交教務處(包括計畫書5份、校內審查表、院外審意見、院

  務會議記錄及校外審委員推薦名單)。


特殊項目院系所及學位學程案,應於前2個學年度提報及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