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領域通識可否一魚二吃,認定為兩個領域學分數?
跨領域通識僅可認定為單一領域之學分數,原則上將認定為相對學分數較少之領域的學分數。
ex:修讀跨社會與人文領域之通識,若同學的社會領域通識學分少於人文領域通識學分,將認定為社會領域通識學分。如有需要異動認定領域,請洽註冊組。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通識中心,分機67874
跨領域通識僅可認定為單一領域之學分數,原則上將認定為相對學分數較少之領域的學分數。
ex:修讀跨社會與人文領域之通識,若同學的社會領域通識學分少於人文領域通識學分,將認定為社會領域通識學分。如有需要異動認定領域,請洽註冊組。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通識中心,分機67874
一、本校通識教育共分語文通識、一般通識及書院通識三類,各類別下設領域向度:
(一)語文通識
1.中國語文領域:3-6學分
2.外國語文領域:
106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應修4-6學分 |
107學年度以後入學學生應修6學分 |
(二)一般通識(內含核心通識)
1.人文學領域:
108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應修3-9學分 |
109學年度起入學學生應修3-7學分 |
2.社會科學領域:
108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應修3-9學分 |
109學年度起入學學生應修3-7學分 |
3.自然科學領域:
108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應修3-9學分 |
109學年度起入學學生應修3-7學分 |
4.資訊領域:
109學年度起入學學生應修2-3學分(部分學系除外) |
(三)書院通識:
108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應修0-6學分 |
109學年度起入學學生應修0-3學分 |
二、另為培養學生具備宏觀思維、自學能力、獨立思維、公民意識等知能。一般通識類別下規劃核心通識課程,108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必須在人文、社會、自然各領域至少修習乙門核心通識課程;109學年度起入學學生則須於人文、社會、自然各領域至少修讀二門不同領域核心通識課程。
三、通識畢業學分規定請詳見教務處通識教育中心網站「通識教育課程架構表」。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通識教育中心(可洽所有同仁),分機67874
一、課程設計不同:核心通識課程以「寬口徑、厚基礎」為課程設計理念,由系所負責規劃並制訂共同課綱。同一門核心通識課程可能由多位不同教師開班,但每位教師的授課內容至少會有70%與共同課綱相同。3學分的課程包含2小時正課及1小時討論課。
二、教學方式的不同:核心通識課程之規劃以培養學生具備宏觀思維、自學能力、獨立思維、公民意識等知能為原則,透過大班教學、小組討論的方式進行,每門課均有教學助理(TA)協助帶領議題討論。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通識中心,分機67874
一、教室借用已改至系統操作,程序如下:
1.請至iNCCU/校務系統web版行政資訊系統/教務處教室借用系統項下查詢空教
室及填寫申請單。
2.請將申請單列印出紙本,經授課教師簽章,於2個工作天內向課務組提出申請
3.經課務組審核通過後,請將B聯交給大樓管理員屆時幫您開門,A聯由借用單
位留存。
4.操作手冊請至教務處首頁/常用連結/表格下載/操作手冊類項下下載。
二、教室借用規則可至教務處首頁/常用連結/相關法規項下查詢。
※如有疑問,請洽課務組林怡璇小姐,分機62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