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選課作業採初選、加退選、加簽暨退課、非歸責學生事由選課處理等方式依序進行。初選及加退選期間,選課作業於選課系統中以先登記、後統一分發及遞補的運作機制提供學生進行選課,不以登記時間先後次序作為分發依據,故同學無須像搶訂車票或演唱會門票那般苦守電腦面前辛苦選課。有關本校選課各項資訊請閱覽以下說明或點選連結查看
一、選課及全校課程查詢系統
學校首頁下方相關連結也有登入入口喔。
(一)選課系統(為確保選課系統功能完整相容,切勿使用行動通訊器材,如平板或手機等,請用電腦或筆電並建議用chrome瀏覽器)
(二)全校課程查詢系統
二、選課日程表
瀏覽本校當學期各階段選課日期及選課作業說明。進一步查詢請點選以下連結。
三、選課說明
介紹本校選課各項資訊,包含選課系統環境、選課操作說明、選課規定解析等,幫助同學更加瞭解並學習如何選課。
(一)選課系統介紹及操作影音檔
(二)選課說明手冊電子檔(每學年置換)
(三)選課須知
(四)選課Q&A
四、選課流程
本校選課作業請同學們參考下方各項標準作業流程程序:
(一)選課作業流程(含校內各階段選課、國內校際選課、出國選課)
五、選課法規
(一)本校學則有關選課摘錄
(二)本校學生選課辦法
(三)本校國內校際選課辦法
(四)大學英文修習辦法
(六)本校體育課開課及修習要點
(七)本校出國選課實施辦法
本校學生至國內他校(含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友校)或國內他校學生至本校校際選課,應於本校校際選課申請系統完成資料登錄後,列印校際選課申請書並完成相關核定流程。前述作業應於當學期課程加簽暨退課階段結束前完成。
國內他校學生在登錄本校校際選課申請系統前應先進行註冊驗證程序取得學號後,始得登入系統辦理。
校際選課系統開放時間為當學期初選第一階段登記日起至課程加簽暨退課收件截止日,逾期系統關閉不得登入亦不再受理申請書。
一、國內校際選課系統登入:
本校首頁下方相關連結也有登入入口喔。另外,為確保選課系統功能完整相容,為確保選課系統功能完整相容,請勿使用行動通訊器材,如平板或手機等。
(二)校際選課申請系統(外校生)(操作手冊)
二、其他選課資訊連結:
請至教務處/相關連結/選課訊息下查詢更多資訊。
碩士班(及在職專班)轉所申請為每學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及6月1日至6月30日開放一年級學生提出申請,請學生參照系所是否同意轉出(轉入)及公告開放名額向系所遞交轉所申請表。
系所審核同意,並送交教務處核准後,新(系所)學籍於次學期生效。
學生證請於次學期開學日起至註冊組系所櫃檯處理更新名條。
一、轉所申請資格:
碩士班學生於修業第二學年開始前,經原肄業所及擬轉入所雙方主管同意,申請轉所,並以一次為限。一般研究所學生與在職專班學生不得互轉,系所經報教育部同意核備有學籍分組者得申請轉組。
二、申請標準:
碩士班辦理轉系所之規定,由各系所自訂並明列於修業規定中;相關規定請參閱各系所修業規定。
三、申請程序:
學生填具轉系所申請書,於規定期間內提出申請,經原肆業所及擬轉入所雙方主管同意,送教務處複核後,學生原就讀系所應於每學期結束日前將表單正本送註冊組據以處理學籍等後續事宜。
四、學分認定:
轉所於新學期生效,學生應於轉所生效當學期開課日起二週內填寫學分認定申請書並附成績單,送轉入系所辦理學分認定審核。
五、注意事項:
(一)學生申請轉所當學期不得休學,若於申請核准後,辦理休學者,其轉所自始無效,且不得再申請轉所。轉所核准後,學生應依轉所後註冊當學年度之必修科目表修習,並不得再申請更改或轉回原所。
(二)依據9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決議,基於尊重各系所之個別考量,碩士班甄試管道入學之學生、外國學生、僑生(含港澳生)是否得以轉系所,由各系所自行規範。
(三)依據教育部102年10月15日臺教高通字第1020149833號函釋,陸生轉系所應在當學年度部定招收陸生之總名額及系所範圍內辦理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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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教務會議通過之學分學程(1120831) |
一、本校為鼓勵學生有系統的跨領域學習,培養多方面專長人才,除輔系、雙主修外本校設置跨院、系、所或跨校之學分學程,供學生修習,以利未來生涯規劃。
二、相關法規
(一)學分學程設置辦法
(二)學分學程評鑑辦法
三、申請修讀學分學程,請詳閱各學分學程公告訊息:
學分學程名稱 | 招生對象 | 設立學年度 | 備註 |
台灣與近代世界跨領域學程 | 學、碩士班 | 94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
華語文教學學程 | 學、碩、博士班 | 94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
斯拉夫語文學程 | 學、碩、博士班 | 95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 | |
外語傳播第二專長學程 | 學、碩、博士班 | 95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學士班二年級以上 |
法律與會計碩士學程 | 碩、博士班 | 92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限本校會計系碩士班學生及法學院碩、博士班學生 |
生物科技管理學程 | 學、碩士班 | 9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 | 學士班學生需徵得授課老師同意 |
專利學分學程 | 學、碩、博士班 | 9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
翻譯與跨文化學分學程 | 學、碩、博士班 | 9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學士班二年級以上 |
供應鏈管理學分學程 | 學、碩士班 | 9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
數理財務學分學程 | 學士班 | 9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
語言、認知與大腦學分學程 | 學、碩士班 | 100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決議通過 | |
外語專長商管學分學程 | 學士班 | 101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決議通過 | 非商學院且具備一定外語專長之學生申請 |
國際事務學院英語授課學分學程 | 學士班 | 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決議通過 | |
社會科學學院英語授課學分學程 | 學士班 | 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決議通過 | |
法學院英語授課學分學程 | 學士班 | 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
理學院英語授課學分學程 | 學士班 | 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
教育學院英語授課學分學程 | 學士班 | 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
外國語文學院世界文化英語學分學程 | 學士班 | 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招收學士班新生 |
文學院英語學分學程 | 學士班 | 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
大腦科學學分學程 | 學士班 | 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
人文創新學分學程 | 學士班 | 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
人文領袖榮譽學分學程 | 學士班 | 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
台灣文學與東亞學分學程 | 學士班 | 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
金融科技專長學分學程 | 學、碩士班 | 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
創新與創造力學分學程 | 學、碩士班 | 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
中國大陸與兩岸關係研究跨領域學分學程 | 學士班 | 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
數位人文技術與應用學分學程 | 學、碩士班 | 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
東南亞文化與宗教跨領域學分學程 | 學、碩士班 | 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
台灣與近代東亞跨領域學分學程 | 學、碩士班 | 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
近代東亞歷史文化跨國學分學程(跨國跨校) | 學、碩士班 | 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
科技與社會跨國學分學程 | 學士班 | 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
社會實踐與社區共善學分學程 | 學、碩士班 | 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
發展研究學分學程 | 學、碩士班 | 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
歐洲聯盟研究國際學分學程 | 學、碩士班 | 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
近代社會的身體與性別跨領域學分學程 | 學、碩士班 | 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
臺灣原住民族發展學分學程 | 學、碩、博士班 | 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
STEAM學分學程 | 學、碩士班 | 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
全球治理雙語學分學程 | 學、碩士班 | 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
南島國際學分學程 | 碩、博士班 | 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
東亞頂尖教育家國際學分學程 | 碩、博士班 | 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
照顧哲學學分學程 | 學、碩士班 | 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
資料科學與輿情分析學分學程 | 學、碩士班 | 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
跨域、創新、實踐─應用中文學分學程 | 學士班 | 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
博物館學分學程 |
學、碩、博士班 | 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 | |
人文榮譽學程 | 學士班 | 88學年度第2學期教務會議通過 | 96學年度起停止辦理 |
創意學程 | 學士班 | 9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 | 自100學年度起轉型為「X」書院 |
藝術產業經營學程 | 碩士班 | 91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101學年度第1學期起停止辦理 |
英語文榮譽學程 | 學士班 | 92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106學年度第1學期起停止辦理 |
歐洲語言與文化學程 | 學、碩、博士班 | 9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 | 101學年度第1學期起停止辦理 |
勞動與社會政策學程 | 學士班 | 94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101學年度第1學期起停止辦理 |
人文學程 | 學士班 | 94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97學年度起停止辦理 |
文化、傳播與現代社會學程 | 學士班 | 9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 | 102學年度第1學期起停止辦理 |
東北亞語言與文化學程 | 學、碩、博士班 | 95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 | 105學年度第1學期起停止辦理 |
中東語言與文化學程 | 學、碩、博士班 | 94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105學年度第1學期起停止辦理 |
調查研究方法菁英學分學程 | 學士班 | 95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101學年度第1學期起停止辦理 |
社會科學榮譽學程 | 學士班 | 95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101學年度第1學期起停止辦理 |
國際事務學院涉外事務與談判學程 | 學士班 | 95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108學年度第1學期起停止辦理 |
中國大陸研究跨領域學程 | 學士班 | 95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 | 109學年度第1學期起停止辦理 |
性別研究跨領域學程 | 學、碩、博士班 | 95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 | 109學年度第1學期起停止辦理 |
台灣人文數位典藏與應用學程 | 學、碩、博士班 | 96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101學年度第1學期起停止辦理 |
東南亞語文學分學程 | 學、碩、博士班 | 97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106學年度第1學期起停止辦理 |
歐洲聯盟研究碩士學分學程 | 碩士班 | 9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102學年度第1學期起停止辦理 |
日本研究碩士學分學程 | 學、碩士班 | 9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自100學年度設立碩士學位學程,本學程停止辦理 |
全球政府採購學分學程 | 學、碩士班 | 9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105學年度第1學期起停止辦理 |
社會創新領袖學分學程 | 學士班 | 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112學年度第1學期起停止辦理 |
博雅榮譽學分學程 | 學士班 | 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108學年度第1學期起停止招生 |
國際經貿談判人才培育跨校學分學程 | 學、碩士班 | 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105學年度第1學期起停止辦理 |
創意設計實務學分學程 | 學士班 | 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108學年度第1學期起停止招生 |
日本文化與經濟學分學程 | 學士班 | 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109學年度第1學期起停止辦理 |
傳播學院國際傳播英語學分學程 | 學士班 | 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決議通過 | 109學年度第1學期起停止招生 |
全球治理英語學分學程 | 學、碩士班 | 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109學年度第2學期起停止辦理 |
英語商管學程ETP | 學士班 | 91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110學年度第1學期起停止招生 |
電子物理學分學程 | 學、碩、博士班 | 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 112學年度第1學期起停止招生 |
各學分學程施行細則,課程規劃及招生訊息,請點選學分學程名稱連結至各學程網站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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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會議後修訂版 20230707
國立政治大學 112 學年度第 1 學期教學創新課程補助計畫
一、計畫目標
配合高教深耕計畫,協助本校教師開發課程創新教學方法與內容,透過課程培育學生成為具備基礎學養、人文關懷與移動力之跨領域人才。 二、教學創新課程類別
本計畫所稱教學創新課程係指在課程進行中,規劃與執行以下創新教學內容或方式,培養學生兼具人文素養與解決問題的能力。以下簡要說明各項教學創新課程之內涵,俾便授課教師規劃與執行課程時參考。
(一) 人文關懷課程 課程規劃學生理解並尊重人類價值觀、道德倫理、社會關懷和文化多樣性之教學內容,鼓勵學生關心他人、尊重他人與負責任地參與社會,幫助學生成為有思考能力、關懷他人和對社會有貢獻的成員。 (二) 社會參與課程 課程規劃學生參與社區服務、社會行動和公共事務,並發揮積極公民角色之教學內容,藉由社會參與過程讓學生有機會去理解和解決現實世界的問題,以培養學生的公民意識、社會責任感和領導能力。 (三) 訊息識讀課程 課程規劃提升學生對周遭相關專業訊息的理解、評估和運用能力之教學 內容,使學生具備批判性思考和媒體素養,除應對當今訊息過載和虛假 訊息的問題,並能充分結合課程專業,發揮道德責任,主動創作相關專 業之正確內容訊息,展現知識價值。 (四) 跨領域課程 在課程進行中能跨越傳統學科界限,以特定的主題或問題為核心,規劃 從不同的學科視角來探索該主題或問題,藉以鼓勵學生從多個學科領域 中獲取知識,培養能以學生跨學科思維應對複雜的問題和挑戰。 (五) STEAM 課程 除課程原來的學門領域外,特別規劃結合科學(Science)、技術 (Technology)、工程(Engineering)、藝術(Arts)或數學(Mathematics)等學門 之教學內容,鼓勵學生以不同面向探索與思考所學專業,嘗試提出跨維 度解決問題的對策。 (六) 運用生成式 AI 課程 係指課程規劃運用生成式 AI 作為教學輔助工具,跳脫傳統教學思維,引 導學生正確使用生成式 AI 工具來輔助學習,在減輕學習負擔之餘,並能 專注於把關內容的品質與正確性,並以批判的角度檢視生成文本,為最 終內容負責。 (七) 問題導向 PBL 課程 課程採問題導向學習(Problem-Based Learning)方式進行,將面臨現實生活中的可能問題或情境,通過自主學習和團隊合作來解決,藉以培養學生的自主學習、團隊合作、批判思考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八) 跨領域共時授課課程 係指課程由不同系所教師合授之課程,由不同專業領域之合授教師共同規劃與執行課程,透過跨領域知識的激盪與對話,強化學生跨領域思考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九) 跨校合作課程 係指本校專任教師與台聯大系統或其他頂尖大學友校教師共同合作,課 程分別在各自學校開課,透過不同學校師生實體與線上的交流與激盪, 提供學生更廣闊的學習視野。
三、計畫期程
四、補助對象
(一) 人文關懷、社會參與、訊息識讀、跨領域、STEAM、運用生成式 AI、問題導向 PBL 課程 112 學年度第 1 學期開授之學士班課程。 (二) 跨領域共時授課課程 112 學年度第 1 學期開授之課程,以學士班專業課程優先補助。 (三) 跨校合作課程 112 學年度第 1 學期開授之課程,台聯大系統或其他頂尖大學友校合作 教師須同步於友校開授相同課程,以學士班課程優先補助。 五、經費來源
六、申請方式
(一) 由本校 112 學年度第 1 學期課程授課教師填具申請表與相關資料(申請表格如附),經授課教師與開課單位主管簽章後,於 112 年 8 月 14 日(一) 下午 5 時前以電子郵件及紙本方式送達本校教務處,逾期概不受理。
七、審查方式
(一) 由本校教務處邀集校內外學者專家共同審查,擇優補助。 1. 課程設計之創新性。 (三) 審查結果與核配補助金額由本校教務處專函通知。 八、補助經費
(一) 本計畫經費得補助項目如下: 1. 教學創新獎勵費 (1) 鼓勵教師教學創新,補助授課教師教學創新獎勵費。 (2) 課程授課教師鐘點費不在本計畫補助範圍,有關教師授課或超支鐘點費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2. 業務費(得聘任臨時人力) (1) 課程因執行教學創新所需之費用,例如交通費與衍生之保險費、演 講費、單價 1 萬元以下之教材或教具等。 (2) 單價超過 1 萬元之圖儀設備不在本計畫補助範圍,請另覓其他經費 支援。
(二) 各類教學創新課程如獲審查通過,核配補助經費如下: 1. 人文關懷、社會參與、訊息識讀、跨領域、STEAM、運用生成式 AI、問題導向 PBL 課程 2. 跨領域共時授課課程 (1) 依教授鐘點費支給基準外加 1 倍授課時數之教學創新獎勵費,並依 申請案審查結果核定所有共授教師分配比例。 (2) 另得視課程規劃酌予補助業務費,每門課程以 1 萬元為上限。 3. 跨校合作課程 (1)因課程需要須前往合作學校實體授課,核發交通補助費每次 1 仟元,以 9 週(次)為限。 (2)為不影響系所課程規劃,跨校合作課程授課時數不列計本校專任教師授課時數,另依授課教師職級鐘點費支給基準補助教學創新獎勵費。
(三) 補助經費之使用與核銷,悉依教育部「大專校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使 用原則」、「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以及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九、計畫管考
(一) 獲補助課程除依規定於計畫執行結束前完成經費核銷外,應於計畫執行 結束後一個月內完成課程教學創新成果報告書送教務處備查。 (二) 獲補助課程繳交之成果報告,將由本處邀請相關學者專家進行書面審查, 得提供審查意見予教學創新課程授課教師與開課單位主管,作為教學精 進之參考,並將審查結果作為後續補助計畫是否續予補助之決策依據。 (三) 本處得將計畫成果公開,以進行教學發展推廣及其他非營利目的之使用。 十、其他
(一) 本計畫所有課程開課、選課、成績評量,及教師授課時數認定、聘任教師 等作業,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課程若因選課人數不足停開,本校得收回 全額補助金額。 (二) 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三) 本計畫經簽奉校長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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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會議後修訂版 20230707
國立政治大學 112 學年度第 1 學期 學系及院設學士班總整課程補助計畫
一、 計畫目標 鼓勵各學系完善教育目標,提升教學與學習成效,建立統整性課程架構,提 供學生系統性與階段性訓練、融通並反思大學所學、協助連結大學學習與未 來職涯發展。
二、 總整課程定義
本計畫所稱總整課程(Capstone Course),係指各學系依據核心能力之規劃, 彙整並深化該學系初階與進階課程之高階整合性課程,以大三或大四之高年 級課程為限。
三、 計畫期程
本計畫執行時程至 112 年 12 月 15 日止。
四、 補助對象
本校各學系及院設學士班,由學系主管擔任主持人統籌計畫申請。
五、 經費來源
本校第二期高教深耕計畫經費。
六、 申請方式
申請學系及院設學士班請填具申請表與相關資料(申請表格如附),簡述總 整課程計畫目標與構想、總整課程與學系其他課程之關連、總整課程經營規 劃、預算編列等內容,經總整課程授課教師與學系主管簽章後,於 112 年 8 月 14 日(一)下午 5 時前以電子郵件及紙本方式送達本校教務處,逾期概 不受理。
七、 審查方式
(一) 由本校教務處邀集校內外學者專家共同審議,擇優補助。 (二) 審查重點為: 1. 總整課程與學系整體課程規劃的關連性,以及總整課程在學系整 體課程架構中的角色 2. 總整課程與學系核心能力之對應性 3. 課程內容與設計之合宜性 4. 總整課程對學系學生學習之助益 5. 總整課程對提升學生綜合專業能力與連結職涯發展的關連性 6. 計畫實施之可行性 7. 經費規劃之適切性 (三) 審查結果與核配補助金額由本校教務處專函通知。
八、 補助經費
(一) 本計畫經費補助項目為業務費(得聘任臨時人力),用於學系及院設學 士班與總整課程授課教師規劃與執行課程所需之費用,例如交通費與 衍生之保險費、演講費、單價 1 萬元以下之教材或教具等。單價超過 1 萬元之圖儀設備不在本計畫補助範圍,請另覓其他經費支援。 (二) 計畫如獲審查通過,補助金額以 4 萬元為上限。 (三) 補助經費之使用與核銷,悉依教育部「大專校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以及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九、 計畫管考
(一) 獲補助學系除依規定於計畫執行結束前完成經費核銷外,應於計畫執 行結束後一個月內完成成果報告書送教務處備查。 (二) 學系繳交之成果報告,將由本處邀請相關學者專家進行書面審查,得 提供審查意見予該學系及院設學士班主管與總整課程授課教師參考, 並將審查結果作為後續補助計畫是否續予補助之決策依據。 (三) 本處得將計畫成果公開,以進行教學發展推廣及其他非營利目的之使 用。
十、 其他
(一) 本計畫之總整課程開課、選課、成績評量,及教師授課時數認定、聘 任教師等作業,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總整課程若因選課人數不足停 開,本校得收回全額補助金額。 (二) 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三) 本計畫經簽奉校長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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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會議後修訂版 20230707
國立政治大學 112 學年度第 1 學期跨領域學分學程補助計畫
一、 計畫目標
配合高教深耕計畫推動本校跨領域學分學程,旨在為學生提供跨學科學習體驗,俾利於多個領域習得深入的專業知識 ; 透過學分學程使學生彈性地選擇和組合不同學科的課程,滿足學生的興趣和職業發展需求,進而培養學生創新思維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 跨領域學分學程定義
依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規定,經教務會議審議通過後設立之校級學分學程。
三、 計畫期程
本計畫執行時程至 112 年 12 月 15 日止。
四、 補助對象
已招生,且過去三年有學生申請修讀且未停辦、停招之跨領域學分學程。
五、 經費來源
本校第二期高教深耕計畫經費。
六、 申請方式
由本校符合資格之跨領域學分學程填具申請表與相關資料(申請表格式如 附),經承辦單位主管(或學程召集人)簽章後,於 112 年 8 月 14 日(一) 下午 5 時前以電子郵件及紙本方式送達本校教務處,逾期概不受理。
七、 審查方式
(一) 由本校教務處邀集校內外學者專家共同審查,擇優補助。 (二) 審查重點為: 1. 跨域規模:依跨領域學分學程組成單位而訂 (三) 審查結果與核配補助金額由本校教務處專函通知。
八、 補助經費
(一) 跨域規模:學程符合跨院、跨系等指標,分層增核最多 2 萬元業務費。 (二) 支援規模:學程主辦單位經審查確定無行政支援者增核業務費至多 5萬元,另得規劃兼任助理一位襄助學程行政事務,每月薪資以 8 千元爲限,唯身障員額之規劃應由進用單位負責。 (三) 學程規模: 1. 課程規模 參與跨領域學分學程之課程,其學程學士班學生選課人數達 5 人或碩士班學生選課人數達 3 人以上(合開課程合併計算),每門核定業務費 5 千元,補助科目數每年以 10 門爲原則(每學期得包括至多 一門通識課程),該項補助每學期依選課人數核發。 2. 學生規模 依當年度學分學程就讀學生人數核給業務費標準。(過去三年參與修讀學分學程人數,含休學、保留學籍人數,不含當年度退學人數及註銷學籍人數) 1-20 人:1 萬元 3. 創新規模 依學程設置目標、規劃及運作之創新程度而訂,核給每個學程 6 萬元爲原則。
九、 計畫管考
(一) 獲補助跨領域學分學程除依規定於計畫執行結束前完成經費核銷外, 應於計畫執行結束後一個月內完成成果報告書送教務處備查。 (二) 獲補助跨領域學分學程繳交之成果報告,將由本處邀請相關學者專家進行書面審查,得提供審查意見予該學程作為教學精進之參考,並將 審查結果作為後續補助計畫是否續予補助之決策依據。 (三) 本處得將計畫成果公開,以進行教學發展推廣及其他非營利目的之使用。
十、 其他
(一) 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二) 本計畫經簽奉校長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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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理對象
1.各學制新生
2.碩博士班提前入學學生
(二)辦理時間
1.各學制新生:依本校各年度行事曆規定時程
2.提前入學學生:每學年第二學期選課加退選結束前(日期以行事曆公告為準)
(三)辦理方式
於行事曆公告之申請時間內,填具本校學分抵免申請表,併同原校中文成績單正本及相關證明文件逕至各系、所申請辦理;例假日及非上班時間不受理收件。
(四)申請表及相關訊息
學士班新生學分抵免申請表、碩博士班新生學分抵免申請表、碩博士班新生提前入學學分抵免申請表
(五)相關法規
新生抵免申請書下載: 請連結本校表單服務系統
https://moltke.nccu.edu.tw/formservice_SSO/query.jsp
並於表單關鍵字查詢輸入新生抵免學分,即可下載申請書
(一)辦理時間
學生於出國學期結束後,次學期三分之一基準日前(依本校行事曆公告),提出申請學分抵免。
(二)辦理方式
填具出國交換選課學分抵免申請表,併同國外大學所修習之成績單正本,向所屬學系辦理學分抵免審查;擬申請抵免科目如需送相關專業系所(單位)協助審查,應先行送審。
(三)申請表格
出國交換抵免申請書下載: 請連結本校表單服務系統
https://moltke.nccu.edu.tw/formservice_SSO/query.jsp
並於表單關鍵字查詢輸入出國交換,即可下載申請書
(四)出國修課規定及逾期未辦抵免處置
學、碩士班學生出國修課每學期至少應修習一門課程,並應於完成交換後次學期學期三分之一基準日前持交換學校成績證明文件辦理學分抵免或申辦不抵免
未於規定期限內辦理學分抵免申請—
學、碩士班學生於成績總表註記「出國選課期間未符修課規定,不予抵免學分」。
博士班學生則於成績總表註記「不抵免學分」。
(五)相關法規
學生出國選修課程實施辦法 第七條
學生學分抵免辦法 第三條第四項
出國交換選課學分抵免申請書下載: 請連結本校表單服務系統
https://moltke.nccu.edu.tw/formservice_SSO/query.jsp
並於表單關鍵字查詢輸入出國交換,即可下載申請書
https://moltke.nccu.edu.tw/formservice_SSO/query.jsp
並於表單關鍵字查詢輸入出國交換,即可下載申請書
(一)申請資格
本校國際合作事務處或其他教學單位於每學年暑期辦理學生至國外大學進行暑期交換學習,同學經國合處或其他教學單位暑期專案薦送者,得於回國後申請學分抵免。
(二)辦理時間
出國交換當年十月三十一日前,提出學分抵免申請。
(三)辦理方式
填具出國交換選課學分抵免申請表及國外修課成績單正本或成績證明書,依出國學分抵免程序,向所屬學系辦理學分抵免審查。【出國當學期(第二學期)在校成績到齊後已達畢業標準者,須切結不辦理學分抵免】
(四)申請表格
出國交換抵免申請書下載: 請連結本校表單服務系統
https://moltke.nccu.edu.tw/formservice_SSO/query.jsp
並於表單關鍵字查詢輸入出國交換,即可下載申請書
(五)作業依據
比照96.3.27.柏克萊大學暑期進修協調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六)作業流程
出國交換選課學分抵免申請書下載: 請連結本校表單服務系統\表單關鍵字查詢
https://moltke.nccu.edu.tw/formservice_SSO/query.jsp 輸入出國交換,即可下載申請書
現任主管
林啓屏 教務長 任期自民國111年8月1日~ 國立政治大學中國文學系教授 國立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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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任主管(民國43年在臺復校至1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