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重點領域國際合作聯盟(UAAT)策略二:創新課程與人才培育計畫徵件
教育部國家重點領域國際合作聯盟(UAAT)策略二:創新課程與人才培育計畫徵件,自即日起接受申請,請於114年6月13日前繳交計畫構想書(3頁)。
- 執行期程:預計自114年9月1日至115年8月31日
- 計畫內容,詳見簡報與徵件說明書。
- 創新課程與人才培育計畫包含:
工作項目1:課程架構與內容更新工作項目2:開設前沿創新課程
工作項目3:研究生跨國共同指導
聯盟學校每校須提報1個計畫,每個計畫須包含3個工作項目,工作項目1及工作項目2以「系所」為執行單位,工作項目3以「學院」為執行單位;且每個工作項目由1個系所執行,但可由相同或不同的系所執行不同的工作項目。最多以2個學院參與計畫。計劃書連結
- 補助經費:每計畫經費依計畫書審查結果核定,上限新臺幣350萬元整。得編列業務費及設備費。
- 計畫窗口聯絡人:課務組陳巧玲,校內分機63295,E-mail: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