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公告110學年度第1學期願意採取彈性修課方式課程清單
一、考量新冠肺炎疫情發展將影響部分同學無法順利返校修讀110學年度第1學期課程,為確保學生修課權益,本處續請110學年度第1學期開課課程授課教師視課程性質確認可否以彈性措施(如同步或非同步之遠距教學、社群軟體、交報告或電話討論等方式)協助受疫情影響同學修讀課程。
一、考量新冠肺炎疫情發展將影響部分同學無法順利返校修讀110學年度第1學期課程,為確保學生修課權益,本處續請110學年度第1學期開課課程授課教師視課程性質確認可否以彈性措施(如同步或非同步之遠距教學、社群軟體、交報告或電話討論等方式)協助受疫情影響同學修讀課程。
一、配合7月27日至8月9日調降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二級,本校於第二級警戒期間安排上課之課程(暑修課程、部分在職專班課程或專簽密集授課課程)請遵循疫情指揮中心指引,50人以下室內課程以實體授課為原則。
二、考量住宿安排、跨縣市交通等問題,若部分課程經開課單位或師生評估後無法即時恢復實體授課,本處建議7月27日至8月9日間仍可繼續以遠距或實體遠距混搭形式進行課程,惟仍請開課單位儘速規劃與執行恢復實體授課之相關配套措施。
三、恢復實體授課之課程仍請加強各項防疫措施,師生請皆戴上口罩,進行實聯制,並保持安全社交距離,若因教室空間限制無法保持安全社交距離,請即更換教室或採其他彈性教學措施,例如分班上課或採實體遠距混搭形式進行課程,以符合相關防疫規範。
四、以遠距方式授課,請維持教學品質,並確實掌握學生出席及學習狀況。
一、 考量新冠肺炎疫情發展將影響部分同學無法順利返校修讀109學年度第1學期課程,為確保學生修課權益,本處循108學年度第2學期之模式,續請109學年度第1學期開課課程授課教師視課程性質確認可否以彈性措施(如同步或非同步之遠距教學、微信、交報告或電話討論等方式)協助受疫情影響同學修讀課程。
教務處徵求本校教職員擔任
「113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
臺北四考區監試人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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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學科能力測驗日期:113年1月20日至22日(星期六至一),分區試場設置於「木柵高工」及「新店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