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09學年度第2學期學士班畢業離校程序,原因應國內疫情三級警戒,為減少學生移動及群聚實施「申請郵寄學位證書」彈性措施,將於110年9月27日零時起停止服務。
110學年度轉學生學生證自9月13日(星期一)起發放,請同學攜帶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於辦公時段至行政大樓四樓教務處註冊組各學系(所)櫃台領取。未於9月3日前繳交證件照之同學,請先繳交證件照。繳交後方得製作學生證,並延後領取。
教務處註冊組 110.08.25
自本學年開始(110學年),碩博士班學位考試申請實施線上填報作業,相關操作說明已放置於教務處網頁/身分搜尋/學生專區/碩博士班/學位考試及離校規定項下,請本學期欲提出學位考試申請之同學,可至網頁參考操作說明。
因應國內新冠肺炎疫情嚴峻,為減少學生移動及群聚,調整109學年度第2學期學士班畢業離校程序,取消辦理學士班集中離校領取學位證書。
110年7月2日起,學士班應屆畢業生須經註冊組確定符合畢業資格後,方可進行離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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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國內新冠肺炎疫情嚴峻,為減少學生移動及群聚,調整109學年度第2學期學士班畢業離校程序,取消辦理學士班集中離校領取學位證書。
110年7月2日起,學士班應屆畢業生須經註冊組確定符合畢業資格後,方可進行離校程序。
一、申請資格:
(一) 依本校學士班學生修讀雙主修輔系辦法第三條規定:「本校各學系學士班註冊在學學生,得自一年級下學期起依校訂行事曆申請修讀,延後畢業學生不得提出申請」。
(二) 本校大陸地區學生得依教育部110年3月15日臺教高(四)字第110003273號函核定之學系,向可受理陸生申請學系提出修讀雙主修及(或)輔系申請(如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