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有沒有規定每學期應修學分數? 一、本校學士班學生每學期上限為25學分,大一至大三下限為12學分, 大四為10學分;至於延畢生則僅規定至少應修一門課程。二、學士班學生若因特殊需要得申請超修至多6學分,亦得減修學分至多6學分。三、碩、博士班學生學分數則從各所修業規定。※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註冊組分機:63279。
外語檢定未通過,怎麼辦?還可以畢業嗎? 未通過外語畢業標準規定之學生,得修習本校所開之英語文及其他第二外語進修課程零學分兩小時。修畢課程成績及格者,視同通過本校外語能力畢業標準。※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註冊組分機:63279。
學生所持外語檢定成績單有無時限? 學生於入學前已達外語畢業標準檢定辦法第五條及第六條標準者,無論其測驗成績時間,入學後得上網登錄該成績,並經審查通過後即視同通過本校外語能力畢業標準。※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註冊組分機:63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