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9學年第1學期成績未到科目及授課教師名單

一、依本校學則第25條第4項規定,教師逾期限未能繳交全部成績,由教務處通知授課教師,並副知開課學系(所、學程)主任協助催繳,逾規定期限一週仍未補交成績者,上網公告教師名單。

二、本案已奉核定同意在案,現公告截至110年2月5日止之成績仍未全部送交科目(不含碩博士班評定為「I」者)及授課教師名單。

110年2月4日(四)至2月5日(五)教務處服務公告

110年2月4日(四)至2月5日(五)本校 辦理 110學年度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 ,本處各組及中心同仁協助考試試務工作進行,如有洽公之需,請於隔週一(2/8)上班時間再行辦理,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

我的悠遊學生證不見了,原本裡面儲值的金額可以退還嗎?

如果您是在校學生或是即將要辦離校的學生,請至「學生證補發申請(或學生證遺失辦理離校申請)」系統掛失,經悠遊卡公司查核後,扣除退費手續費20元,可退費金額將於14~20個工作天退入學生原於總務處出納組所留帳戶。無帳戶者則會以掛號寄發「悠遊卡處理結果通知單」(郵寄費用由可退費餘額中扣除),學生可持該通知單及身分證明文件至各捷運站旅客詢問處辦理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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