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學程無專任師資員額,其兼任師資時數如何計算?新制課程精實方案中,若學校提供之兼任教師時數支援無法滿足需求量,系所可否自費聘請兼任教師?
學程開課由各院協調各系所支援開課或共同開課。在專任教師滿足應授課時數前提下,同意各院得自籌經費聘任兼任教師。
教師每學年度須自評,3年總評,未通過者,須於2年內提出復評,各院須以此為基礎作為教師教學、研究、服務比例之配 置。
已過5年總評之教師,有5年緩衝期:現有教師5年內可自行選擇適用新制或舊制,5年後進入新制,但5年內選擇舊制教師,學院應訂定一套教學與服務的分配比例。
學校將以3年為過渡期,結合學術導師制,協助同學規劃適當修課科目數,鼓勵學生減少修課數,增加學生實習、社會實踐、國際進修及語言學習的機會。
依學校目前財務狀況,尚無法提供經費,由各院系所自行規劃,尋求企業合作與經費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