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計畫案的權責單位為何?
研究計畫由校發會(教務處為幕僚單位)負責審議,並由研究發展處負責簽約及管考事宜。
一、新設學士班每班第一年學生數以45名為限,第二年以後每班最多以50名為限(不含外加名額)。
二、新設碩士班每班第一年學生數以15名為限,碩士在職專班每班第一年以30名為限,前揭兩班別第二年以後每班最多皆以30名為限(不含外加名額)。
三、新設博士班每班第一年學生數以3名為限,第二年以後每班最多以10名為限(不含外加名額)。
四、配合國家政策獲得教育部核撥專案師資及擴增招生名額之院、所、系、科與學院學程,其每班招生名額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