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人可以提出校務發展相關研究計畫案的申請?
本校各級單位、委員會、教師及研究人員得提出研究計畫申請案。本校校長及校務會議校務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校發會)得依需要委付研究計畫,其委付對象以權責、專業為主要考量。
一、新設學士班每班第一年學生數以45名為限,第二年以後每班最多以50名為限(不含外加名額)。
二、新設碩士班每班第一年學生數以15名為限,碩士在職專班每班第一年以30名為限,前揭兩班別第二年以後每班最多皆以30名為限(不含外加名額)。
三、新設博士班每班第一年學生數以3名為限,第二年以後每班最多以10名為限(不含外加名額)。
四、配合國家政策獲得教育部核撥專案師資及擴增招生名額之院、所、系、科與學院學程,其每班招生名額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