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計畫所需經費上限?

研究計畫所需經費由學校統籌支應,每一研究計畫經費以不逾新台幣十萬元為原則。研究計畫執行人員不支人事費。但可依「財團法人政大學術發展基金會政治大學校內計畫主持人獎助要點」第二條規定,「……因受校內相關辦法及要點規定,而未支領主持費者,每件研究計畫得申請主持人獎助金每月五千元整,同一計畫每人支領上限為三萬元」。

研究計畫結束後之成果報告會如何處理?

研究計畫執行終了時,應對學校行政提出具體可行之報告書。學校相關行政單位應對其建議提出具體回應。成果報告應提供電子檔,請圖書館或相關單位上網開放全校師生檢索查閱,並納入典藏;校外人士部分則採授權方式開放。

每學年度預定招生名額提報至教務處後還可以修改嗎?

預定招生名額經教務處彙提校發會審查後,須再提至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後於當年度六月報部。校務會議通過後之招生名額總量不得再更改,迨教育部九月核定總量後該系所可以就各招生管道之名額修正,惟總量不得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