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學士班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中的「修課計畫」即將於112年7月25日進行改版。

以下為本次改版說明:

  一、本次修改依據學生就讀學系必修科目架構,將會呈現必修科目已修或未修。

已修者系統依(1)學系認定原則(2)科目名稱(3)修課學分數 判別是否符合標準,未通過者於備註欄位提供替代學分認定單連結,同學列印填寫後送至學系核章再送至教務處註冊組即可;若必修科目學分要求為a(下限)~b(上限)者,修習a(下限)即符合標準,無須送交替代學分認定單。學系已有公告統一以其他科目替代者,亦無需填送替代學分認定單。

  二、修課計畫用以提供同學修課選課參考,畢業標準依您入學年度必修科目表為準。(若您一入學即辦理休學,則依復學註冊之學年度為準。)對學系必修科目及相關規定若有疑問,可洽詢所屬學系系辦。

 必修科目表路徑:政大首頁/行政單位/教務處/課務組/課程資訊/必修科目表

  三、如有修課計畫認定問題,請洽教務處註冊組02-29393091分機63279各學系承辦同仁。教務處註冊組會定期彙整同學的意見,轉請電算中心進行修改。惟程式之修訂,仍有其排程次序及可行性考量,可能無法立即或完全符合同學的反饋意見,請各位理解與包容。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親至或來電(02)29393091分機63279教務處註冊組洽詢, 謝謝!

教務處註冊組112.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