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停修(原棄修)制度自本學期起有重大變革,在符合特定條件下,將可辦理第二科以上的停修,請您務必詳閱以下說明。

(一)停修作業共同規定

(1)停修日程:無論辦理一科或第二科以上停修,均應在校訂行事曆規定停修日程內完成申辦。

(2)停修申請書列印:學生登入選課系統/選課清單 下載列印申請書。

(3)停修作業流程:持停修單經教師同意並簽名後,於辦理期間之上班日,持申請書及身分證明文件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4)其他注意事項:停修科目若需繳交學分費,須先繳交學分費方可辦理,且扣除停止修讀之學分數後,總修讀學分數不得低於學則規定之最低學分數。

(二)第二科以上停修如何辦理?

(1)學生填寫停修第二科以上科目申請書,在寫明原因並經導師及就讀學系所主管簽名同意後,連同經授課教師同意簽名之停修申請書,於停修期間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2)停修第二科以上科目申請書那裡可以列印:可在本校表單服務系統輸入關鍵字「停修」查詢後下載列印。

(3)我的導師是誰:導師查詢請登入inccu/全人系統/心靈互動 項下可查到您的導師。

最後再提醒,停修申請書網路列印時間為4/3上午9:00至4/28下午5:00;註冊組收件時間為4/17上午9:00至4/28下午5:00上班日期間,逾時不候。

學生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教務處註冊組詢問(02)29393091分機63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