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16+2週課程教學規劃簡易問答集
配合 112 學年度行事曆,教務處提供 112 學年度第 1 學期課程教學規劃簡易問
答集,敬請各位授課教師參閱,俾利 112-1 學期課程順利進行,並維持既定之教學內容與成效。
Q: |
16+2 週是只要上課 16 週嗎?另外 2 週不用上課嗎? |
A: |
112 學年度課程雖可最多採用 2 週彈性補充教學,惟教師規劃與執行 課程內容仍採 18 週規劃,請教師以補充教學、多元延伸教學、實驗創新教學等模式
規劃彈性補充教學週,如實體授課模式、線上學習模式、跨域自主學習模式等。 |
Q: |
要教授的內容很多,16 週上不完怎麼辦? |
A: |
基礎知識傳授課程,若未安排彈性補充教學,最後 2 週仍可以實體授課方式,繼續補 充延伸加深課堂知識學習。 |
Q: |
我是兼任老師,目前課程鐘點費是以 18 週計算,改成 16+2 週,會不會影響鐘點費? |
A: |
因教師規劃與執行課程內容仍採 18 週規劃,教師鐘點費仍維持採 18 週核發。 |
Q: |
我的課程已依本校彈性授課方案調整為 15+3 週,是不是可以持續這樣規劃與上課? |
A: |
配合行事曆調整,112 學年度暫緩實施本校彈性授課施行方案,所有經校課程委員會 備查通過實施 15 加 3 週彈性教學課程,請於 112 學年度調整為 16 加 2 週彈性教學 方式規劃。 |
Q: |
行事曆將 17~18 週列為彈性補充教學,彈性補充教學一定要排在學期末嗎? |
A: |
17 至 18 週為教師彈性補充教學,2 週彈性補充教學亦得依教學需求於學期間自行調 整。 |
Q: |
任何形式的彈性補充教學都可以嗎? |
A: |
教師得以補充教學、多元延伸教學、實驗創新教學等模式進行規劃彈性補充教學週,建請參考以下方式: 1. 實體授課模式 1) 應用型實作課程(小說、散文、應用文、研究方法 ), 建議第 16 週收繳
學生期末作業,最後 2 週(加 2 週)由教師給予實體授課方式之指導及回饋討
論,並建議納入學期成績評量。
2) 最後 2 週可安排學期階段性的課程總整理、複習或分組報告。
3) 最後 2 週可規劃由學生闡發學期製作作品(含設計程式)發想過程及理念。
4) 基礎知識傳授課程,若未安排彈性補充教學,建議最後 2 週以實體授課方
式,繼續補充延伸加深課堂知識學習。
2. 線上學習模式 1) 可於學期最後 2 週安排線上教學(同步、非同步、混成 式),進行分組報告、心得交流分享、或相關知識補充等不同形式之授課。
2) 建議授課教師可依課程專業類別搭配政大數位知識城之各類數位課程(如磨
課師、開放式課程、大師講座)於學期中或最後2 週進行翻轉教學,若選擇搭配
當學期有開設之磨課師課程,建議搭配既有磨課師完課機制進行檢核。
3. 跨域自主學習模式 1) 課程屬性偏向實作類型課程,建議可結合行事曆期中考週之安排(前後週各
1),以較充裕的時間實施國內外短期遊(壯)學、服務學習、國內外研習或
討論會 等,印證知識學理與實踐之關聯性。
2) 教師可於學期中或最後 2 週安排產官學合作機構實務參訪與體驗。
3) 教師可於學期中或最後 2 週安排課程相關社會實踐或社會服務(如在地或原
鄉服務、數位學伴等)。
4) 教師可於最後 2 週鼓勵學生參加校內外單位辦理之課外講座、論壇、展
演、或其他各類與課程相關學習活動。 |
Q: |
期中、期末考週算不算彈性教學週? |
A: |
期中、期末考週屬 16 週面授課程範圍內,除老師親自監考或做講解外,亦可請其他教師或教學助理代為監考。 |
Q: |
規劃好的教學內容,要如何讓選課同學知道? |
A: |
老師們可於教學大綱維護系統裡面維護各課程屬 18 週面授、17+1 週或 16+2 週彈 性補充教學,並請詳細維護每週課程進度與作業要求, 俾便選課同學修習課程。 |
Q: |
行事曆寫期中、期末考週教師可自行安排,我的課程預期選課人數會很多,如果提前 至第 16 週考期末考,有沒有四維堂考場可以申請借用? |
A: |
有關期中、期末考週借用四維堂考場,經與學務處討論,考量期末較有校內大型活動 安排需求,似不宜延長四維堂借用時間,目前仍延續現行方式,提供第 9 週(期中 考)、第 18 週(期末考)四維堂考場借用服務。 |
Q: |
行事曆寫期中、期末考週教師可自行安排,教務處仍會提供試題試卷印刷服務嗎? |
A: |
教務處課務組持續提供全學期平時、期中及期末隨堂考試試題之印刷及試卷領用服 務,不受學期週數調整影響。 |
Q: |
期中/期末教學意見調查的時間會不會調整? |
A: |
112 學年度行事曆仍為18 週,調查時程不會調整,期中調查維持在期 中考前一週(第 8 週);期末調查亦於第 15 至 17 週期間進行。 |
Q: |
因應 16+2 週的彈性調整,教師期末成績繳交的時限,可有變動? |
A: |
教師成績繳交仍依 112 學年度行事曆上所訂期末考試週為基準日辦理。即成績開始 送交起始日為期末考試開始第一天,繳交截止日則依學則規定日期辦理。 |
Q: |
16+2 週是否會影響教學助理的聘期? |
A: |
112 學年度課程雖可最多採用 2 週彈性補充教學,惟教師規劃與執行課程內容仍採 18 週規劃,教學助理之聘期迄日仍訂在第 18 週結束。 |
Q: |
校內有那些彈性補充教學的資源與支援系統? |
A: |
除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通識教育中心會舉辦各項實體、線上活動與工作坊外,本校X實驗學院規劃「跟著榮格去旅行」相關講座與工作坊,提供校內老師們「+2課程」的規畫與資源。其中包含六場三小時的「榮格講堂」以及六場六小時的「直觀歷程性繪圖工作坊」,詳細資訊預計於七月前公告(或洽X實驗學院籌備處黃彥晨先生,分機62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