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師:

  依據本校行事曆110學年度第2學期(以下稱本學期)期末考試日期為111610()616()止。配合本學期期末考試作業,各科目學生成績繳交相關作業事項,說明如下,並請各位教師配合辦理:

 

一、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學生若因確診住院隔離、居家照護、居家隔離、自主防疫、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監測等因素,或曾因額溫逾37.5度無法到課或參加期末評量,請授課教師勿計入缺曠課及彈性處理期末成績評量,並再次重申本學期防疫點名結果不得列為成績評量之參考依據。

二、成績系統登入

(一)請教師於政大首頁愛政大(iNCCU)登入,點選 【校務系統Web入口】【教師資訊系統】【教師成績輸入】,進入後點選【科目】輸入成績。

(二)成績系統為輸入學生成績總分,二位以上教師合開科目如欲以系統輸入成績,請教師協調其中一位教師於成績系統輸入總分;若採個別評分,請逕送成績報告單至教務處註冊組並註明評分所佔成績總分百分比例。

三、成績繳交期限

(一)本學期各科目成績開始送交日為111610(),教師可透過學校成績系統進行成績送交。

(二)本學期學士班應屆畢業生成績繳交截止日為111623日(四),其他課程成績繳交截止日則為11181日(一);請教師務必依限繳交,俾便學校寄發學士班學生學期成績通知單及執行排名作業。

(三)依本校學則第25條第4項規定,教師逾期限未能繳交全部成績,由教務處通知授課教師,並副知開課學系(所、學程)主任協助催繳,逾規定期限一週仍未補交成績者,上網公告教師名單。請授課教師特別留意。

四、成績評定方式說明

(一)本校成績評定除經教務會議通過採通過/不通過方式評分之科目外,以百分制辦理。

(二)學士班學生修習學士班或碩、博士班科目者,請依限繳交成績,不可評定「I成績未評定」;碩、博士班學生修習碩、博士班科目,得以先評定「I成績未評定」,但至遲應於次學期期末考試開始前完成成績評定。

(三)二位以上教師合開或教師為詳備註科目,將另送紙本成績報告單。

五、110學年度第1學期碩、博士班學生修習碩、博士班科目原經評定為「I成績未評定」或未送交者,請於11169()前完成成績評定。

 

教師使用成績系統如有疑義,請電洽註冊組承辦同仁林婉婷小姐(校內分機:63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