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計畫所需經費上限?
研究計畫所需經費由學校統籌支應,每一研究計畫經費以不逾新台幣十萬元為原則。研究計畫執行人員不支人事費。但可依「財團法人政大學術發展基金會政治大學校內計畫主持人獎助要點」第二條規定,「……因受校內相關辦法及要點規定,而未支領主持費者,每件研究計畫得申請主持人獎助金每月五千元整,同一計畫每人支領上限為三萬元」。
一、新設學士班每班第一年學生數以45名為限,第二年以後每班最多以50名為限(不含外加名額)。
二、新設碩士班每班第一年學生數以15名為限,碩士在職專班每班第一年以30名為限,前揭兩班別第二年以後每班最多皆以30名為限(不含外加名額)。
三、新設博士班每班第一年學生數以3名為限,第二年以後每班最多以10名為限(不含外加名額)。
四、配合國家政策獲得教育部核撥專案師資及擴增招生名額之院、所、系、科與學院學程,其每班招生名額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