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校(跨校轉系、所)
112學年度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學生轉校核准名單
-
本次轉校核准名單詳如附件。
自台聯大友校轉入本校學系之新生敬請參考以下資訊:
報到暨學歷驗證:請於112/08/31上午9點~12點/下午1點~4點至行政大樓四樓註冊組10號櫃台報到,報到所需文件為原校肄業證明(退學證明)及正面脫帽半身照,抵免學分事宜將另行以電子郵件通知。
本校選課訊息、宿舍申請、新生體檢、兵役事項,請詳閱教務處新生服務網新生服務網連結。如有疑問,請洽詢註冊組陳昀含小姐(02-29393091分機63275或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註冊組信箱)
註冊組1120817
申請作業公告
-
(一)申請日期:112年6月5日(星期一)起至112年7月7日(星期五)下午五點截止,例假日及逾期不受理。
(二)申請說明:政治大學學生欲申請轉校,請參考台聯大友校同性質學系列表,並請將申請文件(每一校系各乙份)於時限內送至教務處註冊組陳昀含小姐。
參考列表:台聯大友校同性質學系列表
(三)各校招收名額、資格條件及審查程序連結:
相關法規: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學生轉校規定
相關表格:轉校申請表(ODT/PDF)、審查資料封面(ODT/PDF)
*轉校申請表的導師(指導教授)簽章欄位,若無導師(指導教授)者,免辦。
轉校作業說明
-
依本校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決議,學士班、碩士班加入台聯大系統轉校;碩士在職專班、博士班不參與台聯大系統轉校。
本校自111學年度起參加台聯大轉校相關作業。
(一)申請原則:限轉入不同性質之系、所、學位學程。
(二)申請資格:學生須修業滿一學年以上,並符合各學系、所、學位學程之申請條件。
1、學士班學生應於第二學年或第三學年開始前申請。
2、碩士班學生申請應於第二學年開始前申請。
相關法規請參看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學生轉校規定第七條。
(三)作業期間:原則每年5月底公告相關訊息,並於6月中旬至7月上旬接受申請,8月中旬公布榜單。
(四)申請流程:下載轉校申請表 →填寫個人資料→原就讀學系(所、學位學程)同意簽章→原就讀學校註冊組收件(收 件單 位 學校另有規定者,依各校公告規定辦理)。
※國立中央大學僅開放學士班轉校(跨校轉系)申請※
相關法規: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學生轉校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