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後學生證仍具有悠遊卡功能,但已無法享有學生優惠票價,且成為無記名悠遊卡。由於畢業後卡片遺失無法再透過學校掛失,同學可至悠遊卡官網->悠遊卡記名設定與掛失->學生/軍警-記名/變更資料進行記名,並請同學妥善保管。
«閱讀更多»學校歡迎任何對於課程精實方案的任何意見或建議,您可以透過學校課程精實方案推動專區網頁進行意見回饋。我們也在專區中公佈方案推動的期程及會議進行的日程,請您參考。
«閱讀更多»電算中心的儲值金是獨立於學生證之外的,並不是儲值在悠遊學生證中,而是同學持現金至電算中心3樓儲值的,儲值金不因換發新卡而受影響。
※如尚有相關疑問可逕洽電算中心:分機63701、67599,謝謝。
«閱讀更多»預定排程說明如下:
1. 104年3月~5月中旬前:課程精實方案討論研究。
2. 104年4月13日校務諮詢會議規劃案說明。
3. 104年5月6日第659次行政會議報告。
4. 104年6月10日: 辦理師生意見交流座談會。
5. 104年7月15日:行政主管座談會〈含助教〉
6. 104年8月5日:行政會議專案報告
7. 104年9月中旬:行政座談會〈師生〉
8. 104年10月7日:行政會議正式報告
9. 104年10月19日:加開教務會議專案審議
(教務會議通過後,各院得以先行規劃)
10. 104年11月4日:行政會議審議
11. 104年11月21日: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公告實施方案。
12. 104年12月~105年4月:院配合各學系所必修科目三年大修及課程精實方案進行授課時數規劃調整。
13. 105年5月2日:系所必修科目修訂案及各院課程精實計畫方案提送校課程委員會審議。
14. 105年6月校課程委員會決議案提送教務會議審議。
15. 105年5-7月上旬:105學年度第1學期排課作業。
依學校目前財務狀況,尚無法提供經費,由各院系所自行規劃,尋求企業合作與經費支援。
«閱讀更多»學生如發現已不具學生優惠票價身分,但仍是在校學生時,請持悠遊學生證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設定身分展期。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註冊組分機:63279。
學校將以3年為過渡期,結合學術導師制,協助同學規劃適當修課科目數,鼓勵學生減少修課數,增加學生實習、社會實踐、國際進修及語言學習的機會。
«閱讀更多»悠遊學生證原始設定儲值金額為0元,學生只要到悠遊卡公司簽約之加值店家,完成儲值後,即可使用悠遊卡功能。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註冊組分機:63279。
退學後學生證仍具有悠遊卡功能,但已無法享有學生優惠票價,且成為無記名悠遊卡。由於退學後卡片遺失無法再透過學校掛失,同學可至悠遊卡官網->悠遊卡記名設定與掛失->學生/軍警-記名/變更資料進行記名,並請同學妥善保管。
«閱讀更多»如果您是在校學生或是即將要辦離校的學生,請至「學生證補發申請(或學生證遺失辦理離校申請)」系統掛失,經悠遊卡公司查核後,扣除退費手續費20元,可退費金額將於14~20個工作天退入學生原於總務處出納組所留帳戶。無帳戶者則會以掛號寄發「悠遊卡處理結果通知單」(郵寄費用由可退費餘額中扣除),學生可持該通知單及身分證明文件至各捷運站旅客詢問處辦理退費。
另外,悠遊卡公司於收到學校退費申請單後起算6小時內,卡片中可用金額餘額風險由持卡人自負。
悠遊卡公司24小時客服專線:412-8880轉7(手機及金馬地區請加02)。
«閱讀更多»教師每學年度須自評,3年總評,未通過者,須於2年內提出復評,各院須以此為基礎作為教師教學、研究、服務比例之配 置。
已過5年總評之教師,有5年緩衝期:現有教師5年內可自行選擇適用新制或舊制,5年後進入新制,但5年內選擇舊制教師,學院應訂定一套教學與服務的分配比例。
由於目前門禁系統資料庫轉檔需時1~2天,如2天後,還不能正常使用,煩請同學與本組聯絡,本組將向電算中心反應協助處理。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註冊組分機:63279。
新補發學生證後,原學生證皆已註銷使用,已無法再重新啟用,同學必須申請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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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本校於每學年第1學期博士班甄試、碩士班甄試及碩士班在職專班招生考試入學錄取者,符合當學年度招生簡章所訂資格,得於本校公告開放申請時間內,向當年度招生考試簡章開放提前入學之各學系所申請於第2學期辦理註冊入學。
申請核准提前入學者,其修業規定比照原招生學年度之入學新生,請先向各學系所查詢第2學期課程開設情況。
同時請注意,依據101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決議:「提前入學學生不得辦理保留入學資格申請」。
113學年度碩博士甄試錄取新生提前入學注意事項 |
113學年度碩博士甄試錄取新生提前入學申請表 |
一、遺失的話,先別急著掛失補發,一經確認補發,該學生證即便尋回,也無法再恢復使用(如悠遊卡、學校門禁及圖書館權限等功能)!可先到校門口駐警隊找找看。
二、確實找不到,請登入iNCCU愛政大/校務系統web入口/學生資訊系統/資訊服務-「學生證補發申請(或學生證遺失辦理離校申請)」,進行補發申請。經確認後,列印申請書,再至註冊組走廊自動繳費機繳費(一般生155元、交換生100元)後持收據及申請書至註冊組系所服務櫃台辧理。
三、申請書紙本送交至教務處註冊組後的二個工作天(不含送件當日)即可憑身分證(或有照片的健保卡、駕照、居留證、護照等)正本至註冊組所屬系所服務櫃台領取新卡。
四、申請期間如有借書需求,可申請臨時學生證(需2吋照片1張)。
«閱讀更多»1. 在通過院級課程委員會之認可條件下,教師授課時數得在 9 學分以下並可在一學期內授完整學年之學分,除應有之學術活動外,該教師必須於未授課學期在校內認真研究、服務與指導學生。
2. 先決條件為申請教師需符合下列二條件之一:(1)兼任行政職務者(2)過去3年,每年皆有個人為主持人之科技部計畫。
未來將採漸進式階段性三年內完成模式:
1. 專任教師時數:依既定目標減授,院平均每學年每位教師12小時,精實前後之開課量差距由校方分二階段提供兼任時數支援。休假、借調、出國及延長病假等教師包含在應開課人數內,但學校提供兼任教師時數支援教學。
2. 兼任教師時數補給:全院專任教師依規定得減授之授課時數,由學校提供兼任教師時數支援開課,依規定得減授之範圍如下:兼任行政職務、休假、借調、出國、延長病假及講座教授減授之時數等〈合聘教師除外〉。
3. 原有兼任教師時數:仍視各院系所需求於原院系所編制教師員額數內聘任。
4. 開課量應以滿足學生的畢業學分數需求為前提。
學校本即有推動課程精實的作業方式,但相對的門檻過高,造成學院申辦意願太低,這次所推動的精實方案是在以分析目前教師開課狀況以及學生修課情形後,以全校整體進行規劃的,是以將一體適用。
«閱讀更多»一、本校學分學程於招生期間會公告於各學分學程網頁,同學請於各學分學程招生期間至各學程網頁查詢或逕洽各學程辦公室詢問申請相關事宜。
二、因各學程招生時間不同,同學可至教務處網頁/學分學程--總覽經教務會通過之各學分學程,並點選連結至各學程了解該學程內容,依個人興趣及學程招生對象,選擇適合的學程,先行向學程辦公室查詢該學程申請時間,以免錯過申請。
本校提供以下方式,您可挑選適合的方式申請:
一、【親自】到校申辦者:學士班83級、碩博士班86級以後入學的同學,使用註冊組走廊上之自動繳費機輸入相關資料、經驗證完成並繳費後,可自動列印「中文成績單」、「英文成績單」、「中文成績排名證明書」(限學士班),請多加利用。學士班83級、碩博士班86級以前及其他文件申辦,需先在自動繳費機繳費後持收據至註冊組各櫃台辧理。至櫃檯辦理相關文件時,請出示學生證或身分證件以供查驗。
二、【網路申請】:您可透過網址: https://sysca1.nccu.edu.tw/docpnt/ 申辦以下文件
1.中(英)文成績單
2.中(英)文成績排名證明書(限學士班)
3.中(英)文學位證明
4.中(英)文畢業證書遺失補發
在繳費完畢後您可選擇親自到校(須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委託他人到校(受委託人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經受託人填妥之委託書)及採郵寄等方式領取。
採用網路申請文件者,亦可透過本系統查詢文件辦理進度。
非前述四種文件申辦,請以親自、通訊方式或委託他人到校辦理。
三、以【通訊方式】申辦者: 請郵寄以下文件:
1.申請書一份、附身分證正面影本一份。申請書請於表單服務系統下載(以關鍵字搜尋需要的文件):
https://moltke.nccu.edu.tw/formservice_SSO/query.jsp
2.劃撥收據正本。
(每份文件工本費之總計金額+劃撥手續費15元)
【劃撥帳號:00148908,戶名:國立政治大學】
郵寄地址: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
國立政治大學教務處註冊組
3.貼足掛號郵資之適當回郵信封一個。
四、【 委託他人】申辦者:
1.受託人至校親辦:受委託人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經受託人填妥之委託書申辦。
2.受託人【通訊方式】申辦:同通訊方式,但須另附委託書乙份。
另採郵寄方式寄交文件者,為避免文件遺失,建議採掛號寄出。
除學位證書每分工本費100元外,其他文件每份工本費10元。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註冊組分機:63279。
一、隨堂考試試題及試卷之印領作業,均由課務組辦理,相關事項如二至六各點內
容。
二、請於該科考試3日前,送印試題至課務組,俾排序印製。若教師命題題數不多,
建請考慮直接將試題書於黑(白)板。
三、為節省教師填寫試題印刷憑單之時間,現已開發試題印刷系統及試卷領取系統
,並開放全校專、兼任教師自校務行政系統項下操作使用,各系所助教亦可於
系所子系統項下使用;操作方式請詳見教務處網站/表格下載/操作手冊項下說
明。
四、為免發生誤用情形,凡系所助教或教師委託學生單獨領取答案紙時,須附上蓋
有單位戳印或教師簽章之試卷領取憑條或便簽,始能領取。
五、學生因故請考試假,依本校學生請假規則之規定,請至學務處生僑組領取(或
至網頁下載)請假單,送請任課教師核准,並由教師自行權宜給予補考。
六、若教師有合班或大班考試之需要,須借四維堂供作期中及期末考試之試場,相
關說明如下:
1.請至校務行政系統/場地申請登記項下辦理四維堂考場借用手續(借用說
明及操作方式請至教務處網站/表格下載/操作手冊項下查閱)。
2.申請登記時間:援例為行事曆訂考試週前兩星期。
※如有問題請洽課務組施漢妤小姐,分機62183
※如有疑問,請洽課務組分機: 62181~62184,63291~63294
«閱讀更多»本校學士班學生畢業條件,除應修畢學系規定必修課程、達到各類通識課程學
分規定外,並應符合該系畢業總學分數。
一、課程地圖主要分為四大主題:核心能力、專業課程地圖、通識課程地圖、
學生學習歷程規劃。
二、藉由課程地圖,可以具體了解政大的教育目標,包括通識課程和專業課程為學生設定
的核心能力,以及每一項核心能力的基本能力指標。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通識中心,分機62857
«閱讀更多»一、 本校網站首頁,即可連結至課程地圖網站。
二、 直接至課程地圖網站:
http://cis.nccu.edu.tw/coursemap/students/Index.aspx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通識中心,分機62857
«閱讀更多»一、對學生:課程地圖是一種導覽課程的路徑(roadmap),幫助學生配合生涯的發
展方向,進一步規劃學習的理想地圖。
二、對老師:詳列課程指標與內涵,以圖像式方式協助協助老師規劃課程將提供給學生的基
本能力。
三、對學校:協助各個層級的開課單位有效地管理、規劃課程,進而盤點應開而未
開(或過多)之課程,從而建構一套具系統性、層次性之全校課程發展機制。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通識中心,分機62857
一、可逕洽開課單位請老師儘速評分。
二、寄電子郵件至教務處: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由註冊組聯絡老師或請開課
單位協助催請老師評分。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註冊組分機:63279
«閱讀更多»跨領域通識僅可選擇認定為一領域之學分數。
ex:跨社會與人文領域之通識,可視同學畢業需求,認定為社會或是人文通識之學分。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通識中心,分機67874
一、課程設計不同:核心通識課程以「寬口徑、厚基礎」為課程設計理念,由系所負責規劃並制訂共同課綱。同一門核心通識課程可能由多位不同教師開班,但每位教師的授課內容至少會有70%與共同課綱相同。3學分的課程包含2小時正課及1小時討論課。
二、教學方式的不同:核心通識課程之規劃以培養學生具備宏觀思維、自學能力、獨立思維、公民意識等知能為原則,透過大班教學、小組討論的方式進行,每門課均有教學助理(TA)協助帶領議題討論。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通識中心,分機67874
«閱讀更多»一、本校通識教育共分語文通識、一般通識及書院通識三類,各類別下設領域向度:
(一)語文通識
1.中國語文領域:3-6學分
2.外國語文領域:
106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應修4-6學分 |
107學年度以後入學學生應修6學分 |
(二)一般通識(內含核心通識)
1.人文學領域:
108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應修3-9學分 |
109學年度起入學學生應修3-7學分 |
2.社會科學領域:
108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應修3-9學分 |
109學年度起入學學生應修3-7學分 |
3.自然科學領域:
108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應修3-9學分 |
109學年度起入學學生應修3-7學分 |
4.資訊領域:
109學年度起入學學生應修2-3學分(部分學系除外) |
(三)書院通識:
108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應修0-6學分 |
109學年度起入學學生應修0-3學分 |
二、另為培養學生具備宏觀思維、自學能力、獨立思維、公民意識等知能。一般通識類別下規劃核心通識課程,108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必須在人文、社會、自然各領域至少修習乙門核心通識課程;109學年度起入學學生則須於人文、社會、自然各領域至少修讀二門不同領域核心通識課程。
三、通識畢業學分規定請詳見教務處通識教育中心網站「通識教育課程架構表」。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通識教育中心(可洽所有同仁),分機67874
«閱讀更多»本校通識課程108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須修滿至少28學分,至多32學分始能畢業;109學年度起入學學生須修滿28學分始能畢業。
超過之學分(含各領域通識學分),不得採計為畢業學分。
通識畢業學分規定請詳見教務處通識教育中心網站「通識教育課程架構表」。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通識教育中心(可洽所有同仁),分機67874
«閱讀更多»一、新設學士班每班第一年學生數以45名為限,第二年以後每班最多以50名為限(不含外加名額)。
二、新設碩士班每班第一年學生數以15名為限,碩士在職專班每班第一年以30名為限,前揭兩班別第二年以後每班最多皆以30名為限(不含外加名額)。
三、新設博士班每班第一年學生數以3名為限,第二年以後每班最多以10名為限(不含外加名額)。
四、配合國家政策獲得教育部核撥專案師資及擴增招生名額之院、所、系、科與學院學程,其每班招生名額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