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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教務處教務長室徵才公告(深耕計畫專任助理)

國立政治大學教務處教務長室徵才公告(深耕計畫專任助理) 公告時間:113年4月15日至113年5月3日

2024-04-15 教務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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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教務處教務長室職缺公告(雙語化學習計畫專任助理)

國立政治大學教務處職缺公告(雙語化學習計畫專任助理)

2024-04-15 教務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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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中心辦理「音樂探索與療育——音樂治療講座工作坊」,敬請踴躍參加!

活動日期:4月29日(一) 時間:13:00 – 16:00 地點:藝文中心813活動室

2024-04-15 通識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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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台聯大全時選讀申請公告

本校受理113學年度第1學期前往台灣聯合大學學校學士班全時選讀申請  

2024-04-12 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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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本校開放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學生申請跨校輔系公告

本校113學年度開放申請修讀學系及申請標準如下: 國立政治大學113 學年度接受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學生申請跨校輔系學系暨申請相關事項一覽表   受理申請時間等相關事宜,請北藝大同學洽就讀學校教務處註冊組詢問。

2024-04-12 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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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開放本校學生申請跨校輔系公告

依本校111學年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決議,及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與本校合作辦理跨校輔系協議書、本校學士班學生修讀雙主修、輔系辦法辦理。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2024-04-12 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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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教育中心

開課申請

人員職掌

職稱
姓名
業務項目 分機 職務代理人
主任
一、 統籌通識教育中心相關業務
二、 管理各項專案計畫
62846

廖興中主任(62861)

曹惠莉秘書
(62163)

編審 楊乃樺
一、 通識教育評鑑統籌、通識教育中心校務評鑑、行政評鑑及內控業務窗口
 二、 通識教育委員會議相關業務、通識教育委員會委員及各領域小組會議委員簽聘事宜
三、 核心通識課程管考與規劃
四、 核心通識課程增撥員額進退場機制規劃與辦理
五、 綜合業務(單位公文簽陳轉發、各級會議工作報告彙整、年度預算事宜)
六、 通識中心法規編修彙整
七、 其他交辦事項
62858

第一職代
林淑貞
(62857)

 

第二職代
張皓雅
(63871) 

 

行政專員

張皓雅
一、
自主學習課程相關業務(課程開設與管理)
二、 地方創生通識課程相關業務
三、
一般通識課程經費補助
四、 通識中心性別教育業務窗口
五、 書院通識相關業務(課程開設、國內外校際交流)
六、 校內外暑修通識課程相關業務(包含全國夏季學院、SOS暑期線上學院)
七、 校內外及台聯大通識教育學分認抵
八、 其他交辦事項
63871 

第一職代
張雅湄
(63872)

 

第二職代
楊乃樺
(62858) 
行政專員
林淑貞
一、
課程地圖相關業務
二、
高教深耕計畫統籌
三、
資訊領域通識相關業務
四、
通識課改造計畫執行
五、
人事管理
六、
資安業務盤點
七、 台聯大及三校合開課程通識業務窗口
八、
其他交辦事項
62857

第一職代
楊乃樺
(62858)

 

第二職代
蕭苑樵
(62856)
一級行政組員
張惟喬
一、 校開通識課程管理(兼任教師新聘、續聘、升等及請證事宜)
二、 自然領域通識事務
三、 政大AP課程相關業務
四、 辦公室總務及財產管理
五、 臺科大雲端學院課程相關業務
六、 其他交辦事項
62847

第一職代
蕭苑樵
(62856)

 

第二職代
林淑貞
(62857) 

計畫專任助理

蕭苑樵
一、 核心通識課程教學助理進用、管理、培訓等相關業務
二、 核心通識課程討論課執行情形觀察
三、 核心通識課程教學助理教學意見調查
四、 特優/優良教學助理遴選作業、獎狀製作
五、 核心通識課程經費審查會議相關業務
六、 社會領域通識相關業務
七、 數位通識課程相關業務
八、 其他交辦事項
62856 

第一職代
張惟喬
(62847)

第二職代
張雅湄
(62872)

計畫專任助理

張雅湄
一、 人文領域通識相關業務
二、 語文領域通識相關業務
三、 優良通識教師遴選相關業務、教育部傑出通識教師獎校內遴選報部
四、 中心官網、臉書管理與維護及其他文宣發布
五、 學生出國學分抵免相關事宜
六、 通識相關議題活動規劃與辦理
七、 工讀生招募、培訓、管理
八、 個資盤點
九、 其他交辦事項
63872 

第一職代
張皓雅
(63871) 

 
第二職代
張惟喬
(62847)

 

課程資訊

 

依據本校「課程實施辦法」以及「通識教育課程實施準則」等規定,通識課程分成「語文通識」、「一般通識」及「書院通識」。「語文通識」包括「中國語文通識」與「外國語文通識」;「一般通識」包括「人文學通識」、「社會科學通識」、「自然科學通識」、「資訊通識」,除資訊通識外於一般通識各領域下規劃「核心通識」。109學年度入學學生通識課程畢業學分應修習28學分,108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通識課程畢業學分應修習28~32學分。

l國立政治大學通識課程架構表(適用109學年度以後)

l國立政治大學通識課程架構表(適用100學年度以後)

1. 中文通識修習規定:

l國立政治大學中國語文通識教學實施辦法

2. 外文通識修習規定:

l國立政治大學大學英文修習辦法

 外文中心/大學英文107學年三學分新制說明

 

3. 核心通識:

本校自97年起開始推動「先導型通識課程」,進行「以通識教育為核心」之全面性課程結構的改革,希望透過資源挹注與教育理念的溝通,帶動系所積極參與並且提升大學通識教育課程之品質。先導型通識課程在經過3年的試行之後,並於100學年度開始正式實施新制「核心通識課程」。

核心通識課程(Core Course)定義通識教育為博雅、通才、全人教育,著重發展大學生焦點能力與大學之核心課程,期望學生在本科系「專門教育」外,均衡學習人文、社會與自然學科的知識,且透過核心通識課程形塑大學生之核心能力或學校文化。

核心通識課程的運作以大班教學、小組討論的方式進行,並以「寬口徑、厚基礎」為課程設計理念,讓學生在專門領域之外的修習,陶塑更厚實的基礎知識。

108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須於人文學、社會科學、自然科學領域至少各修習一門核心通識課程,109學年度起入學學生須於三個領域中至少修讀二門不同領域核心通識課程。

 

4. 專業課程充抵一般通識學分規定:

(1) 充抵原則:專業充抵課程適用於105學年第1學期至108學年第2學期開課者,用以充抵通識學分之專業課程不得為申請人畢業時就讀學系之必()修課程,且不得充抵核心通識。

(2) 充抵上限:專業課程充抵一般通識學分之上限為6學分。雙主修、輔系、學分學程、專業課程充抵一般通識學分合計以9學分為上限。

(3) 辦理期間:學生預定畢業當學期提出申請,第一學期為1230日截止,第二學期為530日截止。

(4) 充抵科目經核定充抵並登錄後,原則上不得再進行其他變更申請。

(5) 申請充抵課程如為當學期修課者,俟該科成績及格後始生充抵效力。 

l申請表單

l專業充抵Q&A

l國立政治大學通識教育中心一般通識課程開課暨專業課程充抵暫行要點

 

5. 雙主修、輔系及學分學程認定一般通識學分規定:

(1)認定原則:學生得將其修讀之雙主修、輔系、學分學程課程提出申請認定為一般及書院通識教育學分,但不得認定為核心通識學分學生應依開課單位提送通識領域小組會議審議通過之領域別,認定通識學分。

(2) 申請資格:修習雙主修、輔系學分達學系規定學分三分之二以上者,或修習依據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辦法」通過之學分學程者。

(3) 學分規定:雙主修認定以9學分為上限,每一輔系認定以6學分為上限、二輔系學分合計認定以9學分為上限;學分學程課程認定以3學分為上限。上述學分認定以9學分為上限。

(4) 辦理期間:學生預定畢業當學期提出申請,第一學期為12月30日截止,第二學期為5月30日截止。

(5) 認定科目經核定認定並登錄後,不得再進行其他變更申請。

(6) 申請認定課程如為當學期修課者,俟該科成績及格後始生認定效力。 

l雙主修認定通識學分申請書

l輔系認定通識學分申請書

l學分學程認定通識學分申請書

l雙主修、輔系、學分學程認定領域類別與得認定資訊領域通識學分科目一覽表

l國立政治大學通識教育學分認定作業要點

 

6. 全國夏季學院:

由國立臺灣大學計畫執行之全國夏季學院,於每年暑期開設通識教育課程供全國大學院學士班在學學生選讀,本校依全國大學院夏季學院通識教育課程校際選課合作協議辦理各項事宜。學生應遵照「夏季學院通識教育課程實施要點及報名須知」進行選課作業,而成績登錄作業則依本校暑修課程規定實施。

關於認抵資訊及其他作業流程,請參照全國夏季學院網站:http://www.n2.org.tw/enter/main

(1) 本校準大一新生選修得認抵之通識課程,請於正式入學後,在1030日前主動向通識教育中心申請辦理學分抵免,逾時不受理。

(2) 本校在學學士班學生選修得認抵之通識課程,登錄為本校暑期課程,於收到成績後,登載在學業成績總表。

(3) 本校碩博士班學生修習各類課程,學分成績不予採計,亦不登載學業成績總表。

 

 7. 自主學習書院通識課程:

l國立政治大學自主學習書院通識課程實施要點

l自主學習書院通識課Q&A

通識教育中心

通識教育中心

本校於九十三年成立通識教育中心,設置目的為規劃及推動通識課程,達成全人教育目的,主要職掌如下:

一、研議與推展通識教育理念。

二、規劃與審議通識課程。

三、規劃與執行相關評鑑業務。

四、規劃與推動校際通識教育合作。

五、執行與推廣書院教育。

六、辦理其他通識教育相關事宜。

本中心置中心主任一人,綜理中心業務,由校長聘請副教授以上教師兼任之;並置編審、組員、行政人員或約聘研究人員若干,襄助中心主任執行相關業務。

通識教育理念與目標

本校通識教育以博雅教育為目標,並兼負一流大學的使命及社會責任,除了作為「知識創新」的場域外,更扮演著推動社會改變的積極角色。在此理念之上,本校通識教育旨在開拓學生的視野,讓學生在專業課程之外,廣泛參與實作之場域,以跨越知識領域之界線,統整知識與經驗。更期待學生能夠具備欣賞多元觀點與不同學科價值的能力,及對現代科技社會應有的了解,以培養作為公民與知識分子應有的人文素養並奠定現代公民終身學習的基本能力。

通識教育委員會執掌

  • 研議通識教育制度。
  • 編修通識教育法規。
  • 規劃通識教育課程發展方向。
  • 研議與增修通識領域及課程。
  • 其他通識教育相關事宜。

 

通識教育委員會組成

通識教育委員會置召集人一人,由中心主任兼任之。置委員若干人,由各領域小組召集人、各學院指定代表、教師及學生代表各二名組成之,學生代表由學生會推舉之。本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會議決議事項應提教務會議審議。

通識教育委員會架構

通識架構.jpg

 

各領域小組會議

通識教育中心為因應通識課程之發展,特設下列各領域小組,負責該領域通識課程之規劃、協調、研發及增撥員額進退場審議。

  • 中國語文領域小組。
  • 外國語文領域小組。
  • 人文學領域小組。
  • 社會科學領域小組。
  • 自然科學領域小組。
  • 資訊領域小組。
  • 書院教育領域小組。

各領域小組設置召集人一人,由通識教育中心主任推薦相關領域之行政主管擔任。各小組置委員三至五人,由召集人推薦校內專任教師、研究人員、及一位校外學者專家兼任之,任期為二年。

通識課程設計與發展

通識課程係秉持「寬口徑、厚基礎」的理念,以發展一系列核心通識課程,並藉由增加課程的知識承載度,賦予其厚實的基礎學門知識;並透過教師將專業知識轉化統整跨領域知識,結合本校特色與社會重要議題,規劃適當的教學活動與課程內容,使學生能從中養成博雅核心能力。

通識課程與畢業學分結構

依據本校「課程實施辦法」以及「通識教育課程實施準則」等規定,通識課程分成「語文通識」、「一般通識」及「書院通識」。「語文通識」包括「中國語文通識」與「外國語文通識」;「一般通識」包括「人文學通識」、「社會科學通識」、「自然科學通識」、「資訊通識」,除資訊通識外於一般通識各領域下規劃「核心通識」。109學年度入學學生通識課程畢業學分應修習28學分,108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通識課程畢業學分應修習28~32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