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資訊
依據本校「課程實施辦法」以及「通識教育課程實施準則」等規定,通識課程分成「語文通識」、「一般通識」及「書院通識」。「語文通識」包括「中國語文通識」與「外國語文通識」;「一般通識」包括「人文學通識」、「社會科學通識」、「自然科學通識」、「資訊通識」,除資訊通識外於一般通識各領域下規劃「核心通識」。109學年度入學學生通識課程畢業學分應修習28學分,108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通識課程畢業學分應修習28~32學分。
l國立政治大學通識課程架構表(適用100-108學年度入學)
1. 中文通識修習規定:
2. 外文通識修習規定:
3. 核心通識:
本校自97年起開始推動「先導型通識課程」,進行「以通識教育為核心」之全面性課程結構的改革,希望透過資源挹注與教育理念的溝通,帶動系所積極參與並且提升大學通識教育課程之品質。先導型通識課程在經過3年的試行之後,並於100學年度開始正式實施新制「核心通識課程」。
核心通識課程(Core Course)定義通識教育為博雅、通才、全人教育,著重發展大學生焦點能力與大學之核心課程,期望學生在本科系「專門教育」外,均衡學習人文、社會與自然學科的知識,且透過核心通識課程形塑大學生之核心能力或學校文化。
核心通識課程的運作以大班教學、小組討論的方式進行,並以「寬口徑、厚基礎」為課程設計理念,讓學生在專門領域之外的修習,陶塑更厚實的基礎知識。
108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須於人文學、社會科學、自然科學領域至少各修習一門核心通識課程,109學年度起入學學生須於三個領域中至少修讀二門不同領域核心通識課程。
4. 專業課程充抵一般通識學分規定:
(1) 充抵原則:專業充抵課程適用於105學年第1學期至108學年第2學期開課者,用以充抵通識學分之專業課程不得為申請人畢業時就讀學系之必(群)修課程,且不得充抵核心通識。
(2) 充抵上限:專業課程充抵一般通識學分之上限為6學分。雙主修、輔系、學分學程、專業課程充抵一般通識學分合計以9學分為上限。
(3) 辦理期間:學生預定畢業當學期提出申請,第一學期為12月30日截止,第二學期為5月30日截止。
(4) 充抵科目經核定充抵並登錄後,原則上不得再進行其他變更申請。
(5) 申請充抵課程如為當學期修課者,俟該科成績及格後始生充抵效力。
l申請表單
l國立政治大學通識教育中心一般通識課程開課暨專業課程充抵暫行要點
5. 雙主修、輔系及學分學程認定一般通識學分規定:
(1)認定原則:學生得將其修讀之雙主修、輔系、學分學程課程提出申請認定為一般及書院通識教育學分,但不得認定為核心通識學分。學生應依開課單位提送通識領域小組會議審議通過之領域別,認定通識學分。
(2) 申請資格:修習雙主修、輔系學分達學系規定學分三分之二以上者,或修習依據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辦法」通過之學分學程者。
(3) 學分規定:雙主修認定以9學分為上限,每一輔系認定以6學分為上限、二輔系學分合計認定以9學分為上限;學分學程課程認定以3學分為上限。上述學分認定以9學分為上限。
(4) 辦理期間:學生預定畢業當學期提出申請,第一學期為12月30日截止,第二學期為5月30日截止。
(5) 認定科目經核定認定並登錄後,不得再進行其他變更申請。
(6) 申請認定課程如為當學期修課者,俟該科成績及格後始生認定效力。
l雙主修、輔系、學分學程認定領域類別與得認定資訊領域通識學分科目一覽表
6. 全國夏季學院:
由國立臺灣大學計畫執行之全國夏季學院,於每年暑期開設通識教育課程供全國大學院學士班在學學生選讀,本校依全國大學院夏季學院通識教育課程校際選課合作協議辦理各項事宜。學生應遵照「夏季學院通識教育課程實施要點及報名須知」進行選課作業,而成績登錄作業則依本校暑修課程規定實施。
關於認抵資訊及其他作業流程,請參照全國夏季學院網站:http://www.n2.org.tw/enter/main
(1) 本校準大一新生選修得認抵之通識課程,請於正式入學後,在10月30日前主動向通識教育中心申請辦理學分抵免,逾時不受理。
(2) 本校在學學士班學生選修得認抵之通識課程,登錄為本校暑期課程,於收到成績後,登載在學業成績總表。
(3) 本校碩博士班學生修習各類課程,學分成績不予採計,亦不登載學業成績總表。
7. 自主學習書院通識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