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管理 |
(1) |
全校各院系所必修科目(含學群科目)之修訂,以每三年修訂為原則,為配合學術潮流之需要,選修科目得隨時增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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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校學士班學生修習科目共分:通識科目、體育、系訂專業必修科目(含學群)、選修科目等四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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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校碩、博士班學生修習科目則分:所訂專業必修科目(含學群)、選修科目等二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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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校課程結構於93學年度作大幅調整,詳細資訊可至教務處網頁課務組課程資訊項下必修科目表處查詢;並為強化學生學習,提升整體教育品質以及學生競爭力,於105學年度起推動課程精實方案,調降必修學分數比例及畢業學分,增開基礎課程,建構金字塔型課程結構,俾利學生跨域學習,多元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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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課業務 |
(1) |
開課:各院系所於學期開學前即應辦理開課作業,並將擬開課科目名稱、學分、修習別、開課學期、上課時間及特殊教室需求註記於開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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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各類科目排課時段之規劃與優先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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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時段:通識科目均排定固定時段上課,以避免與系上專業必修科目衝堂,造成同學選課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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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時段:各系排定本系專業必修及選修科目上課時間,但排課時必須錯開通識科目已排定之固定時段。上課時段從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至下午九時均可排課,導師課(每週一3、4節)及週六、日均不排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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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教室排課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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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所開課科目上課教室之安排,以該系所辦公室所在大樓附近教室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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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使用特殊教室之科目,可事先協調有關單位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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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生有行動不便,或年長教師不宜在高樓上課者,可事先註記,以便先行排定適宜教室。 以上作業係由課務組依上述原則排定,為求周延,得另訂規則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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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授課時數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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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各學期實際開課狀況,核算專兼任教師授課時數,俾管控專任教師是否授足其應授時數,並據以核發兼任教師授課鐘點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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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課程精實方案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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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自105學年起實施新制課程精實方案,課務組負責彙整、分析各學院各學年課程精實及教師授課鐘點調整計畫書,提請校課程委員會與教務會議審議,並依各學年實際開課情形,管考各學年課程精實方案實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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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管理 |
(1) |
全校上課教室分為一般教室、研討教室及專業教室三種,前兩種由本組管理;其餘如視聽教室、製圖教室、電腦教室、語言教室、口譯教室、實驗教室等特殊教室,則由各相關學系或中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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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教室基本設備如黑板、桌、椅、窗簾、電扇、照明、講桌及e化設備等均由本組負責請購及維修。
本組另備部分教學器材借用,如麥克風、放影機等,以供教師上課教學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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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教室之借用:依使用時段及用途,分別向課務組、課外活動組、事務組及相關院系所等單位洽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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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期中、期末考試試題印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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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平時、期中、期末考試各科目試題之印製及試卷之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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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委員會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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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組負責課程委員會幕僚作業,含會議議程擬訂、資料提供、開會通知發送、會議紀錄繕製、決議案之執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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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授課課程補助審查委員會及補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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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英語授課課程補助辦法」於102學年度起開始施行。本辦法補助對象為學院,各院補助申請為每學年辦理一次,擬申請之學院應於期限內,檢具全院全年英語授課課程規劃書及相關附件資料,提出下一學年之申請補助;本組負責受理各院補助申請,並提供成效檢核相關附件資料,於英語授課課程補助審查委員會審查之,審查通過後,補助經費之核給配合會計年度分上、下學期二階段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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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設及調整系所業務 |
(1) |
各院申請增設及調整系所計畫案,需於招生學年度前兩學年第一學期12月底前完成院級外審作業,經院務會議通過並簽奉校長核准併同計畫書、院外審結果、院務會議紀錄及校外審推薦名單送交教務處。教務處彙整各院增設系所案,提案1月份校發會初審,初審通過後送校級外審,並將校級外審結果提3月份校發會進行複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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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校務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之增設調整案,復提4月份之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後,教務處將併該學年度之招生名額總量審核作業,於5月底前報請教育部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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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名額調查業務 |
(1) |
教務處每年年底時會依照本校「碩博士班招生名額調整原則」計算各系所次二學年度應調減名額及可取用名額,並提當年度12月之校發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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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各院系所次學年度之招生名額,於當年度1月份之校發會確定招生名額規劃原則後,由教務處發函各院系所進行調查。2月底前各院系所送回招生名額調查表,由教務處彙整,提3月份之校發會討論,通過後復提4月份之校務會議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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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後,教務處將併該學年度之招生名額總量審核作業,於5月底前報請教育部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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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務發展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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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90學年度起,校務發展委員會幕僚作業,由本組負責,含公文簽辦、開會通知聯繫作業、議程撰擬及記錄整理,與決議案之執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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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意見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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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1學年度起全面更新教學意見調查問卷題目,分為期中調查與期末調查,皆採用網路填答,針對各科之教學內容、進度、難易程度及上課方式,對修課學生進行調查,該調查之統計結果並提供授課教師,作為教師教學參考調整授課內容,以符合同學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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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大綱上傳及審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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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開課課程於各學期選課前,經開課單位審視,由授課教師上傳課程教學大綱,提供課程目標、教學方式、評分標準、參考書目等資訊,並配合課程地圖,由授課教師勾選各課程核心能力、學生基本能力指標等資訊,以提供同學選課時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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