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班學業成績優良獎勵?

學士班學生學業成績表現優良為系(班)排名前百分之五,由教務處註冊組於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簽報校長核定,發給學生獎金肆仟元及獎狀乙紙。獎金以轉帳方式轉入受獎學生之存款帳戶,獎狀則轉請學系辦公室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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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學生申請休學有時間限制嗎?

依據本校學則規定,學生因特殊事故得提出休學申請,休學期限為二學年,學生可一次申請1學期至4學期,申請之程序應先經學系所同意。若於2學年休學額度均已用完,因重病或特殊事故經專案簽請校長同意,得多延長休學1學期或1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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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棄修?棄修期間是什麼時候?有沒有限制?

一、棄修是指學生本學期放棄課程之修習。
二、本校棄修期間為行事曆訂期中考試結束後二週內。
三、學校棄修的原則:每學期每生以一科為限,且放棄修習後,學分數不得低於規
  定之最低下限。
四、棄修課程若需繳納學分費,則應繳交後,方得棄修,且不退費。
五、延畢生與研究生棄修後,沒有最低學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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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的選課分為幾個階段?如何辦理?

一、學校選課分為初選、加退選、加簽暨退課三個階段。

 

二、初選與加退選於網路選課系統作業;加簽暨退課則應於選課系統列印表單後送請任課老師同意、分別送開課單位辦理加簽;教務處辦理退課。

 

三、學生於三階段選課作業結束後一週內,如有非歸責於學生事由須辦理加退課程者,應附相關證明文件及學生選課報告說明,經任課教師及開課單位同意,送請學生所屬系所簽辦,經教務長同意後辦理。

請同學要依照學校公告的日程進行選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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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學習課程有沒有什麼規定,可以重覆修習嗎?

本校自109學年度起不再開設科目代號前三碼為050的服務課,取而代之為各學系開設有學分的服務專業課程,並採計為學生選修學分。109學年度起學士班學生(含新生及舊生)校訂畢業條件不再有服務課程之要求即學生不用修習服務課程,服務課程非畢業條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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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可以申請提前畢業嗎?

一、可以,只要你符合本校學則學士班學生有關提前畢業之規定,即可提出申請。
二、本校提前畢業以提前一學年或一學期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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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畢業)證書何時可以領取?

碩、博士班學位(畢業)證書原則是隨到隨辦;學士班同學則由註冊組公告集中離校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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