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政治大學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安心就學措施

一、依據教育部10923日公佈因應肺炎疫情大專校院陸生安心就學措施及本校協助突遭重大災害學生學習修業作業原則辦理。

二、本安心就學措施實施對象為因新冠肺炎疫情(以下簡稱疫情)影響修業本校修讀各學制學位之陸生以及因疫情而受管制之本校其他學位學生(含港澳生)。

三、本校學生繳費註冊、選修課、成績評量以及學籍保障等相關權益安心就學措施:

()註冊、繳費及選課

1.每學期最低應修科目及學分:

本校學生不受每學期最低應修科目學分數限制。

學士班一年級至三年級學生不受每學期至少應修習12學分下限規定。

學士班四年級學生不受每學期至少應修習10學分下限規定。

學士班延畢及碩博士班學生於未修畢畢業應學分數下,不受每學期至少應修習一門課程規定。

2.註冊及繳費

(1)註冊

放寬學生本學期繳費註冊期限,學生得以通訊或電子郵件方式向教務處申請延後註冊及檢具相關證明經教務處於繳費通知單上核章後至出納組補辦程序,並得委託他人辦理相關作業。

前述延後註冊期限,以行事曆公告之本學期三分之一為原則,如有特殊情形,請學生所屬學系所以專案方式核定之。

(2)繳費

學士班學生所修科目學分如未達每學期最低應修科目學分,依所修學分數繳交學分費及按修習學分數與最低應修學分數之比例繳交雜費,毋須繳交全額學雜費,惟若修學分數已達最低應修學分數下限時,則應繳交全額學雜費。

碩博士班學生繳費依所修習學分數收取學分費。

3.跨校選課

學生如有國內各校跨校選課需求,不受重補修課程、本校學期未開課程及修讀六學分上限限制。

4.資格權利之保留

因疫影響赴境外修讀雙聯學位研修或交換之學生,本校將依學生個人意願,並審酌學生身心狀況及學習需要,協助向修讀境外學校協調有關就學、交換資格之保留事宜。

()請假、成績考核及學分抵免

1.修課方式

在確保學生學習品質之前提下,將請各科目授課教師視課程性質以彈性措施,如同步或非同步之遠距教學、微信、交報告或電話討論等方式,協助學生修讀課程。

前述各教師彈性授課措施,將另行公告於本校防疫專區,並請因疫情無法於學期三分之一前返校上課學生,以選習此類課程為原則。

2.缺課請假

本校陸生經學校安排分批返校,由學校統一造冊送系所辦理請假事宜。

其他同學個別因武漢肺炎疫情無法到課,可將請假申請檢附證明以電子郵件寄送給所屬系所,由助教列冊協助向授課教師請假。

請同學自主管理結束後,於到課時亦主動告知授課教師。

3.成績考核

本校統一週知各教學單位及授課教師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課堂上如有同學無法順利到課時,不計入缺曠課及扣考並應就課程性質,調整成績評定方式,以補考或其他補救措施處理科目成績,補考成績並按實際成績計算。

4.學分抵免

本校學生如因疫情經安排至國外合作學校修習課程,各學系所於學分抵免時,將依課程性質、授課時數等採從寬認定。

()休退學、復學、退費及修業期限

1.休學申請

學生得以通訊方式向所學系所申請保留學籍,由學系所代為辦理相關作業,毋須註冊及繳納相關學雜費用。

2.學雜費退回

學生如已繳交學雜費及學分費後辦理保留學籍、退學時,本校將予以全額退費。

3.復學後輔導

學生復學時遇有原肄業系所變更或停辦時,本校將輔導學生至適當學系所修業,且系所亦會針對學生進行選課輔導。

4.延長修業期限

學生若於本學期修業期限屆滿仍無法修畢應修科目學分者,由所屬學系所專案申請延長其修業期限。

()畢業資格條件

1.畢業應修科目學分

學校會視學生個案經所屬學系依課程之科目性質,學習內涵及學習時數以專案方式協助處理畢業科目學分認定。

2.其他畢業資格條件

各學系所如訂有畢業科目學分以外之其他畢業條件由學系所以專案方式協助處理。

3.本校碩博士學生計畫於本學期辦理學位考試請依本安心就學措施第三點之(1)註冊規定於期限內完成註冊程序後可申請學位考試並得以視訊方式進行學位考試學生免返校。

四、其他配套措施

本校專責輔導人員負責了解全體陸籍學位生之身心、課業與職涯需求,適時轉介校內相關單位,以協助學生,並配合個資法規定保護學生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