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據06.05本校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 相關調整內容如下表:

         區分學年度

項目

105學年度以前(含)畢業/退學者

106學年度以後(含)以後畢業/退學者

中文歷年成績單

A4橫式,成績為百分制呈現

單一學期成績單

以中、英文及百分、等第並列

GPA計算為舊制,最高4績分

GPA計算為新制,最高4.3績分

英文歷年成績單

學士班83級、碩博士班86級以後為A4直式

其他則以已製作版面處理

百分制呈現

畢業者計算畢業GPA

等第制新制GPA呈現

註:106學年度中文成績單不再呈現操行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