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徵求本校教職員擔任

112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

臺北四考區監試人員工作

 

※請務必先詳閱公告內容後,再點選下方進入「活動報名系統」開始報名※

一、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舉辦兩次考試,第一次考試日期:1111022(星期六)、第二次考試日期:1111210(星期六),分區試場設置於「松山高中「永春高中

二、        有意願參加本監試工作之本校教職員,以編制內或聘僱有案之教職員(不含學生兼任助理者)為限,請於期限內上網登錄報名。

惟有下列情形之一(含)以上者,請勿報名:

(一)  非編制內或聘僱有案之教職員。

(二)  學生兼任助理者。

(三)  有三親等內親屬報名應考本學年度高中英聽當次測驗者

三、        監試工作內容、時間:

(一)     監試工作內容:辦理監試作業、負責維持試場秩序及處理試場內相關事項。

(二)     監試日期及時間:

1.第一次考試」:1111022(星期六),監試場次為上午場11時至12時、下午場14時至15時。

2.第二次考試」:1111210(星期六)大考中心依據報名人數編配考分區試場數及考試場次。

四、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1927日(星期二)止,請至本校活動報名系統登錄報名;如報名人數多於實際需求人數時,將採電腦抽籤且篩選以兩次考試皆能參加監試工作者為優先錄取。

五、        監試講習會辦理時間、地點(暫定,屆時視疫情情況辦理)

(一) 辦理時間1111013日(星期四)上午1010分。

(二) 辦理地點本校行政大樓七樓第一會議室。

監試聘函資料於當日會場發送;簽到參與講習同仁給予2小時終身學習認證時數。

六、       監試人員名單經確定後,將另行發送監試講習通知;經獲聘者切勿要求退聘或私自委託他人代理,惟遇個人特殊重大情事,請攜帶聘函、識別證及監試資料,逕洽教務處綜合業務組曾朝楊先生(分機62888) /林汝晏小姐(分機62886)

ð進入系統(請先詳閱上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