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課程精實方案中,規定各學院應設計實習、社會體驗、國際移動、外語能力之學分,納入畢業總學分數內。經費呢?學校提供嗎?如何落實?
依學校目前財務狀況,尚無法提供經費,由各院系所自行規劃,尋求企業合作與經費支援。
依學校目前財務狀況,尚無法提供經費,由各院系所自行規劃,尋求企業合作與經費支援。
預定排程說明如下:
1. 104年3月~5月中旬前:課程精實方案討論研究。
2. 104年4月13日校務諮詢會議規劃案說明。
3. 104年5月6日第659次行政會議報告。
4. 104年6月10日: 辦理師生意見交流座談會。
5. 104年7月15日:行政主管座談會〈含助教〉
6. 104年8月5日:行政會議專案報告
7. 104年9月中旬:行政座談會〈師生〉
8. 104年10月7日:行政會議正式報告
9. 104年10月19日:加開教務會議專案審議
(教務會議通過後,各院得以先行規劃)
10. 104年11月4日:行政會議審議
11. 104年11月21日: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公告實施方案。
12. 104年12月~105年4月:院配合各學系所必修科目三年大修及課程精實方案進行授課時數規劃調整。
13. 105年5月2日:系所必修科目修訂案及各院課程精實計畫方案提送校課程委員會審議。
14. 105年6月校課程委員會決議案提送教務會議審議。
15. 105年5-7月上旬:105學年度第1學期排課作業。
學校歡迎任何對於課程精實方案的任何意見或建議,您可以透過學校課程精實方案推動專區網頁進行意見回饋。我們也在專區中公佈方案推動的期程及會議進行的日程,請您參考。
首先請學生先完成繳費註冊後,得以以下二種方式辦理在學證明:
(一)線上列印在學證明書:
政大首頁\在學學生\熱門連結\當學期在學證明列印(https://moltke.nccu.edu.tw/sturegcert_SSO/index.jsp) 輸入學號、出生年月日及驗證碼 列印
(二)學生證原尺寸正反面影印加蓋學籍及日期章:
同學持學生證原尺寸正反面影本至註冊組服務台或各櫃台同仁在確定繳費轉入轉註冊狀態後,蓋印學籍及日期章即為在學證明。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註冊組分機:63279。
一、請填寫文書組「畢業證書影本用印申請書」。
二、同時附上您的畢業證書正本以供核對,未攜帶者,請至註冊組查證您的畢業狀
態。
三、再至文書組用印(每次以20份為限)。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註冊組分機:63279
文書組分機:62870、62872。
一、 學士班學號83級(含)以後、碩博士班學號86級(含)以後,可於自動繳費機輸入身分證字號(或學號)以及西元出生年月日,繳費後即可列印中文成績單、中文成績排名證明書(限學士班)、英文成績單。
二、 學士班學號83級以前、碩博士班學號86級以前之校友,則須於自動繳費機完成繳費後,持收據及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至註冊組各櫃台申辦。除中文成績單以外,其他學籍、成績證明等文件,若為初次申請,則需3個工作天後,方可領取,無法於3個工作天後領取者請附回郵信封,完成後將為您寄回。
三、【 委託他人】申辦者:受託人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經委託人填妥之委託書申辦。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註冊組分機:63279。
本校提供以下方式,您可挑選適合的方式申請:
一、【親自】到校申辦者:學士班83級、碩博士班86級以後入學的同學,使用註冊組走廊上之自動繳費機輸入相關資料、經驗證完成並繳費後,可自動列印「中文成績單」、「英文成績單」、「中文成績排名證明書」(限學士班),請多加利用。學士班83級、碩博士班86級以前及其他文件申辦,需先在自動繳費機繳費後持收據至註冊組各櫃台辧理。至櫃檯辦理相關文件時,請出示學生證或身分證件以供查驗。
二、【網路申請】:您可透過網址: https://sysca1.nccu.edu.tw/docpnt/ 申辦以下文件
1.中(英)文成績單
2.中(英)文成績排名證明書(限學士班)
3.中(英)文學位證明
4.中(英)文畢業證書遺失補發
在繳費完畢後您可選擇親自到校(須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委託他人到校(受委託人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經受託人填妥之委託書)及採郵寄等方式領取。
採用網路申請文件者,亦可透過本系統查詢文件辦理進度。
非前述四種文件申辦,請以親自、通訊方式或委託他人到校辦理。
三、以【通訊方式】申辦者: 請郵寄以下文件:
1.申請書一份、附身分證正面影本一份。申請書請於表單服務系統下載(以關鍵字搜尋需要的文件):
https://moltke.nccu.edu.tw/formservice_SSO/query.jsp
2.劃撥收據正本。
(每份文件工本費之總計金額+劃撥手續費15元)
【劃撥帳號:00148908,戶名:國立政治大學】
郵寄地址: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
國立政治大學教務處註冊組
3.貼足掛號郵資之適當回郵信封一個。
四、【 委託他人】申辦者:
1.受託人至校親辦:受委託人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經受託人填妥之委託書申辦。
2.受託人【通訊方式】申辦:同通訊方式,但須另附委託書乙份。
另採郵寄方式寄交文件者,為避免文件遺失,建議採掛號寄出。
除學位證書每分工本費100元外,其他文件每份工本費10元。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註冊組分機:63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