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分學程申請流程為何?

依據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辦法』,凡本校各教學、研究單位擬設置學分學程,應檢附相關文件送本校課務組彙請校外委員審查後,提本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審議。如為跨校合作者,需附已簽訂之學術合作協約。

什麼是專業基礎整合課程?

為使本校各院系所學程之教學資源,作更經濟有效的運用,同時提供學生更具彈性的選課空間,對於科目名稱及內容相類似之課程,由相關院系所學程依本校『專業基礎課程整合實施辦法』之相關規定進行規劃整合,經相關會議審議通過開設。
未來希望透過整合教材及資源,達到同一授課進度、統一會考,使同一科目的每班具有一定的教學品質,另一方面建立評鑑機制,藉此提供學生更具彈性的選課空間。

開設專業基礎整合課程教師之鐘點加計是如何計算?

於加退選後,選課學生人數逾七十人者,每超過十人(不足十人以十人計),其授課鐘點數每學分得增加0.1倍計算,以增加至實授鐘點數之1.5倍為上限。
依上述計算標準,舉例說明如下:
 
選課人數 多增加鐘點數 三學分課程   
71~80 0.1 3×(1+0.1)=3.3   
81~90 0.2 3×(1+0.2)=3.6   
91~100 0.3 3×(1+0.3)=3.9   
101~110 0.4 3×(1+0.4)=4.2   
111~120 0.5 3×(1+0.5)=4.5   
121人以上 同上,因為增加至1.5倍為上限 
備註:為能從寬處理及配合教師薪資作業時程,若選課更正後,選課人數增加,就以選課更正後之人數為計算標準,但若人數減少,仍以加簽後人數為準。

同一門服務學習課程可不可以重覆修習?

同一門服務學習課程可以修習兩次,亦即可以重覆修習。

申請增設調整系所及學位學程案必須之計畫書要去哪下載?

請到教務處網站表格下載計畫書類項下下載。有分二種,一為一般系所增設調整,一為特殊項目系所增設調整。

申請設立學位學程之設立資格為何?

申請設立碩士或博士學位學程者,申請時應已設立學位學程所跨領域相關碩士班或博士班三年以上。

校發會審查的校務發展研究計畫案何時開始申請?

每學期開學前,會發函全校各單位開始受理申請,於當學期第一次校發會召開前二週截止收件,並排入該次會議議程審議。

何人可以提出校務發展相關研究計畫案的申請?

本校各級單位、委員會、教師及研究人員得提出研究計畫申請案。本校校長及校務會議校務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校發會)得依需要委付研究計畫,其委付對象以權責、專業為主要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