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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連結

110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大綱上傳時限通知

請各位教師於111年1月17日(週一)以前完成110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大綱上傳,逾期視為未上傳,本處將依此時限計算各科目教學大綱上網結果及各開課單位教學大綱上網率,作為教師基本績效評量及各類獎補助相關參考指標。

初選後始加開課程亦需於111年2月14日(週一)以前完成上傳。

相關資訊請詳附件。


公文

操作手冊

本學期(110學年度第1學期)教師繳交成績作業說明

各位教師:

  依據本校行事曆110學年度第1學期(以下稱本學期)期末考試日期為11117()113()止。配合本學期期末考試作業,各科目學生成績繳交相關作業事項,說明如下,並請各位教師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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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 110學年度第1學期各課程防疫指引更新(9月10日)

一、考量近日出現新冠肺炎變異株本土確診疫情,依教育部99日通報建議,為避免連假期間師生大規模跨區移動,並同步配合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各校課程最新防疫指引,本校110學年度第1學期前兩週(91326日)全面課程遠距視訊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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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0學年度第1學期本校各課程防疫指引

因應新冠疫情警戒標準自727日起調降至第二級,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範、教育部97日「大專校院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與本校疫情管理工作會議決議,本校110學年度第1學期各課程防疫指引說明如下,惟因疫情瞬息萬變,以下各項措施將視疫情滾動調整,敬請師生注意本校防疫專區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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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大綱上傳時限通知

配合選課日程表修訂,8月31日(週二)以前完成110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大綱上傳,逾期視為未上傳,本處將依此時限計算各科目教學大綱上網結果及各開課單位教學大綱上網率,作為教師基本績效評量及各類獎補助相關參考指標。

初選後始加開課程亦需於110年9月22日(週三)以前完成上傳。

上傳系統之操作手冊請至教務處網頁/常用連結/表格下載查閱,其他相關事宜請詳閱附件公文

本學期(109學年度第2學期)教師繳交成績作業說明

各位教師:

  依據本校行事曆109學年度第2學期(以下稱本學期)期末考試日期為110618()624()止。配合本學期期末考試作業,各科目學生成績繳交相關作業事項,說明如下,並請各位教師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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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學期(109學年度第一學期)教師成績繳交自110年元月8日至110年元月28日

各位教師:

  依據本校行事曆109學年度第1學期(以下稱本學期)期末考試日期為11018()114()止。配合本學期期末考試作業,各科目學生成績繳交相關作業事項,說明如下,並請各位教師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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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際選課說明


 

  外校學生至本校校際選課

 

一、   申請時間:本校受理台聯大友校學生校際選課,系統開放時間為當學期初選第一階段登記日起至課程加簽暨退課收件截止日,逾期系統關閉不得登入亦不再受理申請。

 

 

二、   申請程序

(登錄本校校際選課申請系統(外校生)前應先進行註冊驗證程序取得學號後,始得登入系統辦理,列印校際選課申請書並完成相關核定流程。

(作業流程:於系統填寫基本資料取得政大學號→完成認證→輸入選課資料→列印校際選課申請書→就讀學校核定→政大核定(特殊課程須繳費)→將申請表送回政大註冊組。

 

 

三、   跨校修課課程

(台聯大友校學生在經原學校、本校任課教師及開課單位同意後,完成相關申請程序,送至註冊組登記。

(學生至本校跨校修課經任課教師及開課單位同意後,即可辦理,無修習課程限制。

 

 

四、   學分數:台聯大友校學生至本校修課學分數上限,依原所屬學校規定辦理。

 

 

五、   學分費

 

 課程

 

身分

修習政治大學一般課程

修習政治大學特殊收費課程

(如在職專班、師培課、擴大輔系等)

台聯大學生

不收學分費

依各班別標準收取學分費

 :台聯大各校外籍生或陸生至本校修習須特殊收費班別屬標準收費課程時,如師培課,須二倍收取學分費。

 

 

六、   成績:每學期結束後,本校教務處在教師評定成績後,將校際選課學生成績單轉送其原肄業學校查考。

 

 

七、   相關連結

(校際選課申請系統(外校生)

(校際選課申請系統操作說明

(本校當學期選課日程表

() 相關法規

 

 


 

 

     

     本校學生至外校校際選課

 

一、   申請時間:本校受理及校際選課系統開放時間為當學期初選第一階段登記日起至課程加簽暨退課收件截止日,逾期系統關閉不得登入亦不再受理申請。

*請特別注意各友校辦理跨校選課日程,申辦時間與本校作業時間會略有不同*

 

 

 

 二、    申請程序

(本校學生於校際選課申請系統(本校生)完成資料登錄後,列印校際選課申請書並完成相關核定流程。

(申辦流程:輸入選課資料→列印校際選課申請書→政大核定→台聯大學校核定(特殊課程須繳費)→將申請書送回政大註冊組。

 

 

 

三、   跨校修課課程:依據本校國內校際選課辦法,以本校當學期未開設之課程為原則,得以進行校際選課。

 

 

 

四、   學分數:本校學生跨校至他校修課,以本校當學期未開設之課程為原則,每學期以選修六學分為上限(含台聯大及非台聯大),因修讀跨校雙主修、輔系、師資培育課程或其他特殊原因,得專案申請,經核准免受前開學分數限制。學生在學期間跨校選課總學分數之上限及跨校修課課程規定,請依所屬院系所之規定辦理。

 

 

 

五、   學分費

 

                 課程

身分

修習一般課程

修習特殊收費課程

(如在職專班、師培課等)

學士班非延畢生

友校修課:不收學分費

本校:不收學分費

友校修課:收學分費

本校:不收學分費

學士班延畢生

友校修課:不收學分費

本校:依文學院學分費標準計算至友 校修課學分數收取學分費。合計友校 及本校修課學分數,未達 10學分另收 等比例雜費,10學分()以上則收全額學雜費,不再另收學分費。

友校修課:收學分費

本校:不收學分費及雜費

碩博士班學生

友校修課:不收學分費

本校:依碩博士班學分費標準計算至友校修課學分費收取學分費

友校修課:收學分費

本校:不收學分費

 :本校學生至台聯大各校修免收費課程,於本校須計算收取學分費及雜費時,如為外籍生或陸生將依二倍標準進行計算。

 

 

 

 

六、   成績:每學期結束後,台聯大友校教務處將校際選課學生成績單轉送政大查考,由註冊組將成績輸入學生成績系統。

 

 

 

 七、    相關連結

(校際選課申請系統(本校生)

(本校當學期選課日程表

(校際選課申請系統操作說明

(四)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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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大學

清華大學      

陽明交通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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