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開放本校學生申請跨校輔系公告
依本校111學年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決議,及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與本校合作辦理跨校輔系協議書、本校學士班學生修讀雙主修、輔系辦法辦理。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依本校111學年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決議,及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與本校合作辦理跨校輔系協議書、本校學士班學生修讀雙主修、輔系辦法辦理。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各位同學好:
關於擴大輔系專班課程修課學生學分費恢復收費事宜,說明如下:
一、為了營造校內永續經營之跨域學習環境,依「國立政治大學擴大辦理輔系處理準則」規定,自113學年度第1學期起,學生取得擴大輔系資格者,修習擴大輔系課程恢復收取學分費。對於112學年度(含)之前已具擴大輔系身分的同學修習該專班課程,則維持免繳學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