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通識教育佔多少畢業學分?

本校通識課程108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須修滿至少28學分,至多32學分始能畢業;109學年度起入學學生須修滿28學分始能畢業。

超過之學分(含各領域通識學分),不得採計為畢業學分。

通識畢業學分規定請詳見教務處通識教育中心網站「通識教育課程架構表」。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通識教育中心(可洽所有同仁),分機67874

跨領域通識可否一魚二吃,認定為兩個領域學分數?

跨領域通識僅可認定為單一領域之學分數,原則上將認定為相對學分數較少之領域的學分數。

ex:修讀跨社會與人文領域之通識,若同學的社會領域通識學分少於人文領域通識學分,將認定為社會領域通識學分。如有需要異動認定領域,請洽註冊組。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通識中心,分機67874

保留入學資格與保留學籍有何不同?

一、保留入學資格是指學生當學年度不入學,於保留期間屆滿後,於新一學年度起入學,並給予新學年之學號,所以保留入學是以「學年」為單位。
二、保留學籍則則限定在因服兵役、懷孕或撫育三歲以下幼兒需暫停學業者,保留學籍以學期為單位,經同意保留學籍,待期滿復學,沿用舊學號。
三、新生申辦保留入學資格或保留學籍前,須經完成入學學歷(力)查驗。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註冊組分機:63279。

選課選到要繳學分費的課,要如何繳費?學分費未繳,會如何?

一、每學期非歸責學生事由選課處理結束後,出納組將公告學分費繳費注意事項,請自行列印繳費單並於期限內完成學分費繳交事宜。


二、學分費未依期限繳費,該科目即以零分計算。學生於當學期休學截止日前經專案申請核准補繳者,除應繳納原規定各項費用外並加收滯納金。滯納金依逾期天數計算,每逾二日按原應繳費用總額百分之一收取,以收取應繳費用總額百分之十五為上限且不逾新臺幣二千元。」。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註冊組分機:63279或出納組分機6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