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申請

宿舍申請

國立政治大學113學年度學士班新生宿舍申請須知

113年5月30日

 

 

一、申請期間:

113年8月19日(一)至8月23日(五)止請逕行至本校新生服務網申請https://aca.nccu.edu.tw/zh/freshman-service),逾期不予受理

※請同學注意!上網申請時,為符合本校出納作業規範,請於登錄系統填寫學生個人第一銀行或郵局帳戶,以利日後各類款項入帳。

※請同學於學生個人資料庫iNCCU 愛政大https://i.nccu.edu.tw 中,設定「主要電子郵件」為學號信箱帳號並使用,以免漏失相關之重要宿舍通知

住宿申請皆以一學年(含寒假,不含暑假)為期,暑期住宿須於下學期依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公告期限上網申請。

二、申請資格:

(一)非限制區申請:本校學士班一年級新生,戶籍設於非限制區滿2年之學生(含大一復學生及各年級轉學生),若資格不符者將取消住宿,排於候補同學之後。

(二)限制區候補申請:

1.戶籍在下列地區者為限制區:

(1) 台北巿各行政區。

(2) 新北市中和、永和、新店、板橋、深坑、石碇、三重、蘆洲等行政區。

2.限制區候補順序:

(1)先排--外圍地區:中山區、石碇區、大同區、萬華區、北投區、士林區、內湖區、板橋區、三重區、蘆洲區之申請者,依電腦亂數抽籤後排序。

(2)後排--內圍地區:前列地區以外之限制區申請者,依電腦亂數抽籤後,接續於外圍地區之後排序。

3.候補方式: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士班新生床位有空床釋出時,將依上述序號寄信至學號信箱通知同學遞補及繳費,候補資格至114年5月31日有效。

(三)復學及轉學生住宿申請:
大一復學生及各年級轉學生均可申請,條件及資格同上述兩項。
※欲候補床位之限制區同學仍可上網登記住宿,後續將依候補序號個別通知遞補床位。

三、戶籍認定標準:

以戶籍謄本為憑,至113年8月23日申請截止日止,須設籍於非限制區兩年(含)以上,無其他例外條件。

※戶籍設於非限制區未滿2年之學生(含大一復學生及大二轉學生),因資格不符,恕將改列為候補床位,若已入住者限一周內遷出宿舍,不得異議。

四、優先分配住宿對象:

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7條之規定,領有衛福部或教育部證明之身心障礙學生、持有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核發低收入證明之清寒學生,請於上述申請時間內上網申請後檢附相關身份證明文件正本至住宿組辦理。

五、申請方式:

(一) 一般新生

1. 請至「新生服務網」/「資料維護」/「基本資料」第七項「其他資料」(含宿舍申請)填寫申請意願。

2. 電腦分配床位時以作息及興趣作為分發依據,請同學審慎填寫。

3. 各項資料維護完後,請務必按下「確認」鍵送出資料,避免系統無法判定影響抽籤序位。

4. 申請宿舍同學務請留意學號之電子郵件信箱,俾利以電子郵件寄送「申請確認」通知

(二)僑生新生

請向「學務處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提出申請,洽詢電話:02-29393091分機63013。

(三)外籍生新生

請向「國際合作事務處」提出申請,洽詢電話:02-29393091分機62058。

(四)身心障礙學生

若有需特別之寢室安排,請洽「學務處住宿輔導組」,洽詢電話:02-29393091分機62222。

六、申請結果公告:

(一) 公告時間:

113年8月27日(二)9:00後,請同學自行上網查詢申請結果

(二) 查詢路徑:

iNCCU→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學生住宿申請結果查詢。

(三) 未中籤同學將全數列入候補名單。

七、宿費繳納:

若獲配宿舍者,113學年第1學期宿費及住宿保證金將列入學雜費單內,請於113年8月28日(三)起,確認學雜費內含住宿費用後再行繳納繳費期限與學雜費繳費截止日相同。

若獲配宿舍後欲退宿,請盡快至本校行政大樓三樓學務處住宿輔導組,辦理紙本退宿手續,以免衍生相關行政費用。

八、集中入住日及當日繳交文件:

(一) 學士班新生集中入住日

學士班新生可搬入宿舍集中入住日為113年9月1日(日)及9月2日(一),若無法於集中入住日辦理入住之同學亦可於9月2日後辦理,惟訪客(非住宿生本人)進出舍區時間為每日之上午9時至晚間10時(詳細入住時間及訪客規定將公告於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網頁之最新消息)。

(二) 學士班新生入住應備妥資料

住宿生於入住宿舍時,向宿舍櫃台領取學生證及鑰匙,學生證為進入宿舍之門禁卡;入住時現場請繳交,入住時現場請帶:

1.身份證件及核准入住單。

2.個人「戶籍謄本」正本(需附3個月內申請之詳細記事內容。可持身份證正本向住家附近、或向文山區之「戶政事務所」申請,戶政事務所全台連線)

*戶籍設於非限制區未滿2年之學生(含大一復學生及各年級轉學生),因資格不符,恕不得辦理入住若已入住者限一周內遷出宿舍,不得異議。

3.紙本之入住同意書(家長同意書):未滿18歲之大學部新生須由法定代理人簽名;若先前申請宿舍時忘記列印,請記得於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網頁/表格下載中列印,補繳紙本至所住舍區之服務台。

九、宿舍位置及設備:

(一) 床位與硬體設備

1.男生預留山上校區自強五、六舍約500床,女生預留山上校區自強七、八、九舍約800床,皆為四人房及公共衛浴。

2.本校學生宿舍備有床、書桌、書架、衣櫃、電扇、冷暖氣(需購買儲值卡使用),相關硬體設備可參見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網頁,其他個人日常用品(如棉被、床墊、盥洗用具等)請同學自備,相關床墊尺寸亦可參考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網頁,若攜帶不便,可至學校福利社(風雩樓1樓或自強九舍地下1樓安九福利社)購買。

3.考量山上校區學生宿舍離校門稍遠,若夜間較晚將無大眾運輸及校內公車接駁,請同學預留同學預留返回宿舍之通車時間。

(二) 特別提醒

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不會以官方名義推薦或寄發寢具廠商之訂單或傳單,如有收到,請謹慎評估是否為詐騙訊息或衡量產品質量。

十、宿舍其他重要規定:

(一) 新住宿生消防演練

相關期程請參閱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網頁之最新消息公告,請務必參加演練措施。

(二) 一般寢及早睡寢

1.大一新生寢室分為一般寢及早睡寢,自強六舍及自強八九舍為一般寢,自強五舍與自強七舍為早睡寢。

2.若申請人數與舍區早睡寢床位數量不符,分配寢室時會以同寢作息相同者為依據,寢室內作息請與室友間彼此協調,申請住宿學生必須遵守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與輔導辦法」等相關規定(可參閱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網頁)。

十一、校外賃居資訊:

本校住宿組提供鄰近校區租屋資訊及房屋租賃契約書,歡迎多加利用。 校外賃居洽詢專線:02-29387167; E-mail: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校外租賃資訊網路徑:可由「政大首頁/學生事務處/住宿輔導組/校外租賃資訊」或透過「iNCCU/校務系統WEB入口/校外賃居查詢」登錄。

 

 

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