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語檢定
一、法源依據及相關說明:
(一)本校原自94學年度起經本校錄取之學士班學生於畢業前須通過外語畢業標準,未能通過者,得修習本校所開外語進修課程零學分兩小時。修畢課程成績及格者,視同通過本校外語能力畢業標準,先予說明。
(二)自107年1月5日第197次校務會議決議廢止本校外語畢業標準檢定辦法,溯及所有學士班學生,並依決議針對本校103級及104級學士班三、四年級以上學生因應延後畢業需求制訂相關配套措施,於107年1月18日以政教校字1070001204號函公告,相關作業如下表所示:
1.學士班三年級以上學生規劃以外檢為延後畢業之相關配套措施)
二、外語檢定登錄方式:
步驟1:政大首頁→INCCU愛政大→校務系統web版入口→學生資訊系統→外語文檢定成績登錄,登錄成績。
步驟2:登錄成績後,持成績單或證書正本至所屬系辦,由系辦登錄於本校成績系統。
特別提醒:學生之外語檢定成績,於學系完成審定確定通過後,登錄成績系統並呈現於當學期之成績單。應屆畢業生於畢業次學期註冊繳費截止日前經學系審定通過登錄程序者,其檢定成績登錄於畢業當學期成績單上;於畢業次學期繳費截止日後方經學系審定登錄完成者,則登錄於次學期成績單上並無法當學期畢業。
學生辦理休學/保留學籍之學年期,依學則規定刪除該學期之修課資料,亦包含已登錄通過之外語文檢定成績,學生必須於復學學期重新向學系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