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已開設專業基礎整合課程之開課單位,請儘速至數位學習網進行教材上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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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資訊
各位老師同學:
如果您對上過的教室在設備上有任何寶貴意見,請不吝建言,我們當盡力改善,並可利用暑假期間整理改善,期待我們的教學環境一天比一天更好。〈煩請留下您的大名,聯絡電話〉聯絡電話:02-29393091分機62180或62185
設備內容:教室設備比較表 |
INCCU愛政大裡的「全人發展及自我管理」系統是一個提供同學審視、安排大學生涯的平台,功能項目有課業學習、職涯發展及修課計畫等。
和教務有關的修課及抵免紀錄、成績排名可從「課業學習」項目查詢。學生在學期間修課情形,則可從「修課計畫」查詢,但因同學修課與學系認定之差異性,最終畢業資格之審核,仍由教務處註冊組辦理。學士班四年級同學在參考修習學系之必修科目表及全人系統後若仍有修課上的問題,可至教務處註冊組預約查詢。
路徑說明:政大首頁→INCCU愛政大→校務系統WEB版入口→學生資訊系統→資訊服務→全人發展及自我管理。
一、法源依據及相關說明:
(一)本校原自94學年度起經本校錄取之學士班學生於畢業前須通過外語畢業標準,未能通過者,得修習本校所開外語進修課程零學分兩小時。修畢課程成績及格者,視同通過本校外語能力畢業標準,先予說明。
(二)自107年1月5日第197次校務會議決議廢止本校外語畢業標準檢定辦法,溯及所有學士班學生,並依決議針對本校103級及104級學士班三、四年級以上學生因應延後畢業需求制訂相關配套措施,於107年1月18日以政教校字1070001204號函公告,相關作業如下表所示:
1.學士班三年級以上學生規劃以外檢為延後畢業之相關配套措施)
二、外語檢定登錄方式:
步驟1:政大首頁→INCCU愛政大→校務系統web版入口→學生資訊系統→外語文檢定成績登錄,登錄成績。
步驟2:登錄成績後,持成績單或證書正本至所屬系辦,由系辦登錄於本校成績系統。
特別提醒:學生之外語檢定成績,於學系完成審定確定通過後,登錄成績系統並呈現於當學期之成績單。應屆畢業生於畢業次學期註冊繳費截止日前經學系審定通過登錄程序者,其檢定成績登錄於畢業當學期成績單上;於畢業次學期繳費截止日後方經學系審定登錄完成者,則登錄於次學期成績單上並無法當學期畢業。
學生辦理休學/保留學籍之學年期,依學則規定刪除該學期之修課資料,亦包含已登錄通過之外語文檢定成績,學生必須於復學學期重新向學系提出申請。
一、申請期間
每學年度下學期依校訂行事曆規定日期(約五月下旬)。
二、申請資格
學士班學生自一年級下學期得於規定期間內提出申請,延後畢業學生不得提出申請。
陸生申請修讀雙主修或輔系,以其核准修讀學年度教育部核定有陸生名額之系組為限。
三、申請額度
每位同學可申請修讀一雙、二輔。
學生經核定修讀雙主修或輔系,得於申請放棄後,重新申請修讀其他雙主修或輔系。
轉系生於轉系前已選滿雙主修或輔系者,得因轉系而申請改選原學系為雙主修或輔系。
四、申請方式
於前述公告申請期間上網登錄並列印申請單,除已公告免送申請單之學系外,必需於規定時間內送交申請單至學系辦公室。
五、修課規定
修畢雙主修、輔系學系規定之專業必修科目學分即取得雙主修或輔系資格(雙主修輔系科目表參閱課程資訊)
六、放棄修讀
同學申請放棄修讀輔系雙主修,上學期於十二月三十日前,下學期於五月三十日前申請。
七、相關資訊
八、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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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交換 |
全時選讀 |
學校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
台灣聯合大學學校:國立中央大學國立清華大學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
申請時間 |
每學年第二學期五月(依公告時間為準) |
每年五月及十一月(依公告時間為準) |
申請資格 |
本校學士班學生修業一學年以上,碩博士班學生修業第二學期起,始得申請進行一學期或一學年之交換學習 |
本校學生班學生於註冊在學第三學期起,始得申請一學期或一學年全時選讀,至多以一學年為上限。並以申請一校、一次為原則。已通過或曾經至國內外交換之學生,不得再申請全時選讀。 |
相關法規 |
本校學生赴國内簽約學校交換學習實施作業要點 |
政治大學參與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全時選讀生實施細則 |
表單連結 |
由本校表單服務系統/依表單關鍵字查詢/輸入:「交換」,即可查詢下載申請書 |
(依友校公告為準) |
學校各項訊息除在網路公告外,也常會寄送通知至學生電子郵件信箱,部分公文紙本更會採掛號送達學生所留戶籍地址,因此請每位學生務必確實維護好您個人的聯絡資訊,如手機號碼、市內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通訊/戶籍地址等。
學生基本資料維護登入路徑:
政大首頁→INCCU愛政大→校務系統WEB版入口→學生資訊系統→資訊服務→學生個人基本資料維護。
除重要個人基本資料須持相關文件至教務處註冊組/學務處學安中心/總務處出納組維護外,其餘資料可逕行上網維護
維護單位/權限 |
基本資料項目 |
維護路徑/方式 |
備註 |
學生本人 |
在學生英文姓名 通訊地址 手機號碼 電子郵件信箱…等 |
登入本校基本資料維護系統後,自行更新後並存檔 |
學生亦可至教務處註冊組填寫個人資料異動申請,由註冊組協助辦理 |
教務處註冊組 |
姓名 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統一編號/居留證號 性別 戶籍地址 畢業校友之英文姓名 |
更改姓名應持戶籍謄本正本申請,如為畢業學生辦理更名,應同時檢附學位證書辦理;其他項目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或身分證辦理,所持證明文件驗畢後歸還。 畢業校友更改英文姓名建議持護照或影本辦理並依所載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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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學安中心 |
監護人 |
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或身分證辦理,所持證明文件驗畢後歸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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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出納組 |
帳戶資料 |
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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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分學程施行細則,課程規劃及招生訊息,請點選學分學程名稱連結至各學程網站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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