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學貸款

就學貸款申請

國立政治大學113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貸款相關規定及申貸流程

一、申請就學貸款要件(學生應符合下列要件之一者方可申貸)

(一)  家庭年所得總額120萬元以下(含120萬元)的學生,在學期間可免息申貸。

(二) 家庭年所得總額逾120萬元至148萬元(含148萬元)的學生,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以上(含2名)者,在學期間可免息申貸。

(三)家庭年所得總額逾148萬元的學生:
1.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者,在學期間需自付全息申貸。
2.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3名以上(含3名)者,在學期間可免息申貸。

(四)上述所提之「兄弟姊妹」和「子女」,為未成年者或已成年且就讀國內公私立學校的學生。

二、具減免身份者申請就學貸款

        (一)  具減免身份或請領弱勢學生助學金者,請務必辦完減免手續後,就減除後之金額申請貸款。

(二)  受領公費之公費生,不得申請貸款。

三、就學貸款申貸流程

(一) 不申貸學分費者(含一般大學部學生、碩博士生未貸學分費者)

1. 第一步:請113年8月12日至113年9月13日(有貸校內宿費的碩博士新生為113年8月21日至9月13日)登入本校愛政大網頁(本校首頁/INCCU愛政大/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財務服務/就學貸款申請)填寫「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確定可申貸金額後送出資料 。為符合本校出納作業規範,凡申請就學貸款同學均需登記個人第一銀行或郵局帳戶,以利辦理轉帳作業。請初次申辦的同學先至愛政大中的學生資訊系統填寫帳戶資料,流程如下:https://cashier.nccu.edu.tw/PageDoc/Detail?fid=8396&id=4599【若有疑問請洽本校出納組 (分機62119),經總務處出納組核定後,隔天始可申請就學貸款】。

2. 第二步資料送出後,請同學將下列文件列印下來:(1)政治大學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與(2)由就學貸款系統列印之自行收納款項繳費單【若無未申貸項目,如宿舍保證金或平安保險費,則免列印繳交;若有未申貸費用,請先繳交未申貸費用(可至第一銀行、轉帳、信用卡或超商繳費),再繳交收據。】

3. 第三步:登入台北富邦銀行網站「就學貸款服務專區」線上填寫申請書(https://school.taipeifubon.com.tw/student/common/Index.faces),依「政治大學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之貸款金額填寫完資料,再將「政治大學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攜至台北富邦銀行各指定分行辦理對保手續。
對保時間:113年8月12日至9月13日止

4. 第四步:攜帶以下文件至生僑組完成繳件手續:(1)政治大學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請務必簽名)、(2)台北富邦銀行對保完成開立之「就學貸款申請暨撥款通知書」(3張,只需繳交1)、(3)自行收納款項繳費單之收據【若無未申貸項目,如宿舍保證金或平安保險費,則免列印繳交;若有未申貸費用,請先繳交未申貸費用(可至第一銀行、轉帳或現金繳費),再繳交收據至生僑組。】(4)校外住宿租賃契約影本(若立約人非學生本人,請繳交校外住宿申貸審核表及校外住宿租賃相關文件【審核表請先給系教官及系主任或所長核章】
(若無申貸校外住宿費者免附)
繳件時間:113年9月9日至9月13日止。

 *(可掃成pdf檔電郵繳件至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或掛號郵寄至學務處生僑組)

(二) 申貸學分費者(含延畢生、選修輔系、教育學程、碩博士班申貸學分費者)

1. 第一步:請於113年8月12日至113年9月13日(有貸校內宿費的碩博士新生為113年8月21日至9月13日),請先上本校網頁填寫「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確定可申貸金額後送出資料(請務必於9月13日前至INCCU申請就學貸款,否則將無法申請並被列入未註冊名單)(路徑:本校首頁/INCCU愛政大/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財務服務/就學貸款申請) 。為符合本校出納作業規範,凡申請就學貸款同學均需登記個人第一銀行或郵局帳戶,以利辦理轉帳作業。請初次申辦的同學先至愛政大中的學生資訊系統填寫帳戶資料,流程如下:https://cashier.nccu.edu.tw/PageDoc/Detail?fid=8396&id=4599【若有疑問請洽本校出納組 (分機62119),經總務處出納組核定後,隔天始可申請就學貸款】。

2. 第二步:加退選課後並計算出「學分費」後,請同學於113年9月26日至10月2日將下列文件列印下來:(1)政治大學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與(2)由就學貸款系統列印之自行收納款項繳費單若無未申貸項目,如宿舍保證金或平安保險費,則免列印繳交;若有未申貸費用,請先繳交未申貸費用(可至第一銀行、轉帳或現金繳費),再繳交收據。】

3. 第三步:登入台北富邦銀行網站「就學貸款服務專區」線上填寫申請書(https://school.taipeifubon.com.tw/student/common/Index.faces),依「政治大學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之貸款金額填寫完資料,再將「政治大學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攜至台北富邦銀行木柵分行擔保作業中心(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50號3樓)辦理對保手續。
對保時間:113年9月26日至10月2日止。

4. 第四步:攜帶以下文件至生僑組完成繳件手續:(1)政治大學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請務必簽名)、(2)台北富邦銀行對保完成開立之「就學貸款申請暨撥款通知書」(3張,只需繳交1)、(3)自行收納款項繳費單之收據【若無未申貸項目,如宿舍保證金或平安保險費,則免列印繳交;若有未申貸費用,請先繳交未申貸費用(可至第一銀行、轉帳或現金繳費),再繳交收據至生僑組。】(4)校外住宿租賃契約影本(若立約人非學生本人,請繳交校外住宿申貸審核表及校外住宿租賃相關文件【審核表請先給系教官及系主任或所長核章】
(若無申貸校外住宿費者可免)

                 繳件時間:113年9月26日至10月2日止。(可掃成pdf檔電郵繳件至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或掛號郵寄至學務處生僑組)

     

四、就學貸款項目

以本校學雜費繳費通知單及「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為依據,包括學雜費、校內宿費、平安保險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學分費、書籍費(依教育部規定,3,000元為上限)、校外宿費(本校最高申貸額度為3萬4,000元,依教育部最新規定須提供租賃契約供學校審查)、海外研修費(學海惜珠、學海飛颺或雙聯學制)、生活費(領有縣市政府核發低收入戶證明(辦妥學雜費減免)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受傳染病疫情影響(並經學校審核通過),每學期4萬元為上限;領有縣市政府核發中低收入戶證明(辦妥學雜費減免),每學期2萬元為上限)等。
 
本學期書籍費、校外住宿費與生活費撥款時間約為113年12月上旬。
※前列項目如有疑問,請電洽生僑組業務承辦人盧小姐(02)2939-3091轉62226。

五、對保

(一)  至台北富邦銀行各指定對保分行,並簽立總額度「借據」及「就學貸款申請暨撥款通知書」(如申貸學生為未成年且未婚,其法定代理人非連帶保證人者,該全體法定代理人亦應一併出席對保)

    (注意:初次申貸亦可用線上方式進行,另辦理就學貸款應先至"台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專區"網站線上申請,符合新戶線上簽約或舊戶線上續貸資格,無需至分行對保者,還可免收對保手續費100元 。 如對線上申貸有疑問請逕洽銀行客服專線:02-87516665再按5)

1. 就學貸款申請暨撥款通知書:由銀行人員提供,同學無需自行列印。

2. 政治大學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

3. 學生本人之身分證正本、印章。

4. 連帶保證人之身分證正本、印章。

5. 全體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本、印章。

6.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距申貸日前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記事欄須詳載),包含學生本人、父母(或監護人)、配偶、連帶保證人,如戶籍不同者,需分別檢附。

7. 就學貸款同意書暨保證書:如法定代理人或連帶保證人無法出席對保時才需填寫。

8. 對保手續費新臺幣100元。

9. 若由父母(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配偶以外之人擔任連帶保證人者,需另檢附該連帶保證人之所得稅扣繳憑單或不動產所有權狀影本或在職證明或薪資證明或最近三個月薪資轉帳之存摺影本或其他收入證明文件。

(二)  同一教育階段學程同一學校第二次(含)以後申請,且法定代理人或連帶保證人不變時,可以經由「線上續貸」功能,於台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服務專區」辦理續貸,即無需到分行對保,可於線上完成續貸申請,惟借款人與連帶保證人(法定代理人)需另行簽訂「就學貸款網路服務申請書暨契約條款」。若是不符合上述之資格,須由學生本人攜帶下列資料至台北富邦銀行指定分行辦理對保手續:

1. 政治大學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

2. 學生本人之身分證正本、印章。

3. 對保手續費新臺幣100元(線上續貸免收100元對保手續費)。

(三)  如有申貸生活費者,須另提供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四)  如有申請海外研修費者,須檢附蓋有學校戳章之「申請就學貸款海外研修費用證明」。

(五)  同一教育階段學程定義:大學、碩士、博士及其他學程等各分別為一教育階段學程。

六、就學貸款利率之計算及償還

(一) 由主管機關負擔者: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為指標利率加1.1%計算;由學生負擔者: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為指標利率加0.15%計算。前開指標利率隨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變動而調整。加碼部分由教育部適時檢討調整並公告之。

(二) 學生在學期間或畢業未滿一年內,利息依學生家庭年所得收入級別,由主管機關負擔或由學生自行負擔;畢業滿一年(男生得自服完義務兵役後滿一年)之次日起由學生自付利息並償還本金。在職專班之學生應於學業完成即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學生事務處 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