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第制專區

本校自106學年度(含)起實行新制等第制(最高GP為4.3),中、英文成績單分流

 

中文歷年成績總表-仍採百分制成績,自106學年度起操行成績不再呈現。

英文歷年成績總表-自106學年度起改以新制等第制GPA。

單學期成績單-中、英文對照,百分、等第並列。

 

一、學生於105學年度(含)以前畢業或退學者適用:

123.jpg

學士班成績及格標準   60 (C)

碩博士班成績及格標準 70 (B)

 

 

二、學生於106學年度(含)以後畢業或退學者適用:

 

456.jpg

學士班成績及格標準   60 (C-)

碩博士班成績及格標準 70 (B-)

 

 (一)改制背景

教務會議報告ppt檔

 

 (二)施內容

教務革新說明會ppt檔 p4. p5. p7.

 

 (三)相關法規

學則成績作業要點

招生情況統計表

博士班甄試 歷年招生情況統計表
招生情況         106學年度
105學年度 104學年度 103學年度 102學年度 101學年度
 
博士班 歷年招生情況統計表
招生情況         106學年度
105學年度 104學年度 103學年度 102學年度 101學年度
100學年度 99 學年度 98 學年度 97 學年度 96 學年度
95 學年度 94 學年度 93 學年度 92 學年度 91 學年度
 
碩士班甄試 歷年招生情況統計表
招生情況         106學年度
105學年度 104學年度 103學年度 102學年度 101學年度
100學年度 99 學年度 98 學年度 97 學年度 96 學年度
95 學年度 94 學年度 93 學年度 92 學年度 91 學年度
 
碩士暨碩士在職專班 歷年招生情況統計表
碩士班
招生情況
        106學年度
105學年度 104學年度 103學年度 102學年度 101學年度
100學年度 99 學年度 98 學年度 97 學年度 96 學年度
95 學年度 94 學年度 93 學年度 92 學年度 91 學年度
碩專班
招生情況
        106學年度
105學年度 104學年度 103學年度 102學年度 101學年度
100學年度 99 學年度 98 學年度 97 學年度 96 學年度
95 學年度 94 學年度 93 學年度 92 學年度 91 學年度
 
大學甄選 入學歷年招生情況統計表
招生情況         106學年度
105學年度 104學年度 103學年度 102學年度 101學年度
100學年度 99 學年度 98 學年度 97 學年度 96 學年度
95 學年度 94 學年度 93 學年度 92 學年度 91 學年度
 
轉學生 歷年招生情況統計表
招生情況
106學年度 105學年度 104學年度 103學年度 102學年度
101學年度 100學年度 99 學年度 98 學年度 97 學年度
96 學年度 95 學年度 94 學年度 93 學年度 92 學年度

論文申報

碩博士班_論文申報

 

碩博士學生在提出學位考試申請前,除應完成碩博士學位應修課程、符合學系所規定畢業條件外,亦必須完成申報指導教授及論文題目之程序,有關申報指導教授及論文題目說明如下:

一、當學期學籍狀態為註冊且符合系所規定者,如找好論文指導老師,且有暫定的論文題目,請登入iNCCU愛政大/校務系統web入口/學生資訊系統/學術服務-研究生申報論文題目/,填寫相關資料、列印申報單送論文指導老師簽章後,送系所確認(需系所主管與承辦人簽章,系所再將申報單彙整送註冊組)。

 

二、論文指導教授遴聘資格比照學位考試委員,請參考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要點第六條及第七條之規定。

 

三、日後如需更換論文指導教授,請填寫碩博士班變更指導教授及論文題目申請書,經指導教授及系所簽章後,送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四、學位考試成績送達註冊組登錄前,如需更換論文題目,請填寫碩博士班變更指導教授及論文題目申請書,經指導教授簽章後,送系所辦理。

 

連結:

1.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要點: https://aca.nccu.edu.tw/download/rulesdata/law16A.pdf

2.碩博士班變更指導教授及論文題目申請書下載

請連結本校表單服務系統https://moltke.nccu.edu.tw/formservice_SSO/query.jsp,表單關鍵字查詢輸入變更指導,即可下載申請書。

逕升博士

碩博士班_逕升博士

 

修讀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或碩士班修業滿一年以上之研究生,修業期間成績符合擬就讀系、所、院、學位學程所訂成績優異之標準,並具有研究潛力者。經系、所、院、學位學程之相關會議審查後,檢具相關資料簽請校長核定,並於每年七月三十一日前送教務處處理學籍相關事宜。

 

學士班學生逕升博士必須取得學士班畢業,方得於次學年起修讀博士學位,否則取消逕升博士資格。

 

學生符合前二項規定者於次學年起為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

 

經核准逕升攻讀博士學位之學生,於次學年起將編予新學號,學生同時應於新學年期開學日後憑原碩士班學生證換領新博士班學生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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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

休退學相關規定及退費含畢業退費

碩博士班_休退學相關規定及退費(含畢業退費)

 

休學(保留學籍)規定及退費:

 

一、休學/保留學籍之規定:

 (一)休學:依本校學則第41條規定,學生申請當學期休學者,須於期末考試以前辦理,逾期不予受理。休學累計以二學年為原則,期滿因重病或特殊事故需再申請延長休學一學期或一學年者,得專案報請校長核准,申請延長休學以一次為原則。請准休學學生,其休學期間之修課紀錄予以刪除。

 

 (二)保留學籍:依本校學則第42條規定,學生在學期間,有應徵召服兵役者、懷孕、分娩者、撫育三歲以下子女之需要者,得於休學截止日前,申請保留學籍。申請時須附相關證明文件。學生因應徵召服兵役補辦回溯保留學籍之申請,限於申請時仍具本校在籍 身分,學生已畢業、退學或學籍註銷不得申請。請准保留學籍學生,其保留學籍期間之修課紀錄予以刪除。

 

二、休學/保留學籍之申辦規定:

 (一)入學新生第一學期需先完成繳費註冊成功後,方得提出辦理休學(保留學籍)申請。

 (二)至教務處下載休學/保留學籍申請書,填妥並依說明至系所及各處室蓋章後,送至教務處註冊組。非本人親辦需附委託書,申請保留學籍者需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三)在學學生可於每學期休學截止日前,完成休學(保留學籍)申請書流程後,由教務處註冊組維護學生之休學(保留學籍)之學籍資料。當學期辦理休學(保留學籍)其修課課程將自動刪除

 

註:休學/保留學籍申請書下載:請連結本校表單服務系統\表單關鍵字查詢https://moltke.nccu.edu.tw/formservice_SSO/query.jsp輸入休學或保留學籍,即可下載申請書

 

三、退費說明:

有關學雜(學基)費、學分費及相關繳費退費將依本校學年行事曆中之繳交學雜費截止日、學期三分一、學期三分之二為基準,按照比例退費至學生於總務處出納組登記之帳戶。

退費相關事宜由學務處生僑組承辦,請同學可參照下列網址,參考其退費相關標準。

學務處生僑組休(退)學退費標準網址連結:

學務處首頁/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學生生活事務/休退學暨研究生畢業退費 項下查詢

http://osa.nccu.edu.tw/tw/%E7%94%9F%E6%B4%BB%E4%BA%8B%E5%8B%99%E6%9A%A8%E5%83%91%E7%94%9F%E8%BC%94%E5%B0%8E%E7%B5%84/%E5%AD%B8%E7%94%9F%E7%94%9F%E6%B4%BB%E4%BA%8B%E5%8B%99/%E4%BC%91%E9%80%80%E5%AD%B8%E6%9A%A8%E7%A0%94%E7%A9%B6%E7%94%9F%E7%95%A2%E6%A5%AD%E9%80%80%E8%B2%BB/%E4%BC%91-%E9%80%80-%E5%AD%B8%E9%80%80%E8%B2%BB%E6%A8%99%E6%BA%96

 

 

退學規定及退費:

 

一、退學規定:

在學學生可於學期中提出退學申請,若於當學期休學截止日之前辦理,當學期修課課程將自動刪除;惟逾休學截止日後,該學期修課課程將不予刪除並會如實呈現於成績單上

 

二、退費說明:

有關學雜(學基)費、學分費及相關繳費退費將依本校學年行事曆中之繳交學雜費截止日、學期三分一、學期三分之二為基準,按照比例退費至學生於總務處出納組登記之帳戶。

退費相關事宜由學務處生僑組承辦,請同學可參照下列網址,參考其退費相關標準。

學務處生僑組休(退)學退費標準網址連結:

學務處首頁/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學生生活事務/休退學暨研究生畢業退費 項下查詢

http://osa.nccu.edu.tw/tw/%E7%94%9F%E6%B4%BB%E4%BA%8B%E5%8B%99%E6%9A%A8%E5%83%91%E7%94%9F%E8%BC%94%E5%B0%8E%E7%B5%84/%E5%AD%B8%E7%94%9F%E7%94%9F%E6%B4%BB%E4%BA%8B%E5%8B%99/%E4%BC%91%E9%80%80%E5%AD%B8%E6%9A%A8%E7%A0%94%E7%A9%B6%E7%94%9F%E7%95%A2%E6%A5%AD%E9%80%80%E8%B2%BB/%E4%BC%91-%E9%80%80-%E5%AD%B8%E9%80%80%E8%B2%BB%E6%A8%99%E6%BA%96

 

 

畢業退費:

 

碩博士班學生如於畢業當學期之學期三分之二基準日以前完成畢業離校手續者,學務處生僑組將分別依照本校學年行事曆中之繳交學雜費截止日、學期三分一、學期三分之二為基準,按照比例退還學生已繳交之學基費及部份相關繳費至學生於總務處出納組登記之帳戶。

退費相關事宜由學務處生僑組承辦,請同學可參照下列網址,參考其退費相關標準。

 

學務處生僑組研究生提前畢業退費標準網址連結:

學務處首頁/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學生生活事務/休退學暨研究生畢業退費 項下查詢

http://osa.nccu.edu.tw/tw/%E7%94%9F%E6%B4%BB%E4%BA%8B%E5%8B%99%E6%9A%A8%E5%83%91%E7%94%9F%E8%BC%94%E5%B0%8E%E7%B5%84/%E5%AD%B8%E7%94%9F%E7%94%9F%E6%B4%BB%E4%BA%8B%E5%8B%99/%E4%BC%91%E9%80%80%E5%AD%B8%E6%9A%A8%E7%A0%94%E7%A9%B6%E7%94%9F%E7%95%A2%E6%A5%AD%E9%80%80%E8%B2%BB/%E7%A0%94%E7%A9%B6%E7%94%9F%E6%8F%90%E5%89%8D%E7%95%A2%E6%A5%AD%E9%80%80%E8%B2%BB%E6%A8%99%E6%BA%96

空中行專

國立政治大學附設空中行政專科進修補習學校(簡稱空中行專)

(Supplementary Open Junior College For Public Administration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一、沿  革:

本校自民國六十六年暑期正式開辦招收空中行專學生,辦理空中行專歷經十五年入學學生超過四萬五千人,結業生達二萬三千多人。

於民國八十一年七月一日配合教育部空中教育一元化政策,正式歸併國立空中大學。

 

二、修業年限:

學生修業至少三年,至多七年,應修學分數為76學分。

 

三、資格認證:

學生在符合修業年限並修滿學分,經教育部資格考驗及格後,相等正規二年制專科學校畢業。

 

四、相關證書:

 (一)結業證明書:學生於規定修業年限內修滿應修科目學分,成績及格,發給結業證明書。

 (二)資格證明書:學生經核准結業資格之應屆結業生,通過教育部資格考驗及格後,發給資格證明書。

 

證明文件申請書表格下載:

由本校表單服務系統/依表單關鍵字查詢/輸入:「空中行專」,即可查詢下載申請書。

表單服務系統網址:https://moltke.nccu.edu.tw/formservice_SSO/query.jsp

 

註:

一、本校空中行專與空中大學資格發給之劃分:

行專結業生通過教育部資格考者,原由政大招生入學者,仍以政大名義頒發證書,至八十一學年度止,其餘則以空大名義頒發證書。(即79學年度入學,於81學年度畢業者,仍由政大發;但80學年度起入學或81學年度未畢業者,則移由空大發放

 

二、國立空中大學教務處聯絡資訊:

地    址:24701新北市蘆洲區中正路172號教學大樓2樓
電    話:(02)22829355轉9或6801、6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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