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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考試及離校規定

碩博士班_學位考試及離校規定

 

學位考試

 

碩博士班學生應於完成申報論文及指導教授後,完成碩博士學位應修課程並符合學系所修業規定條件下,於註冊當學期學校行事曆之休學截止日前提出學位考試申請。

 

*本校自105學年度起入學之碩博士班學生(含提前入學)應於提出學位考試申請前通過或符合免修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

*本校碩博士班外國學生除修習英語授課學程或已通過華語能力畢業標準並經教務處註冊組維護通過者外,應於提出學位考試申請時,併同提出外國學生中文能力檢定申請書*

 

學位考試申請經教務處核定後,應於當學期學期結束日前舉行學位考試完畢及送交成績報告單至註冊組登錄成績。若未於時間內舉行並完成送交成績,應於次學期開始一個月內提出撤銷學位考試;逾期未撤銷者,以一次不及格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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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要點
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及畢業離校流程表
研究生學位考試要點修訂說明會簡報資料
線上學位考試申請系統說明(中英文版)

 

 

離校程序

學位考試舉行完畢後,各系所應確認學生歷年修課成績(當學期修課成績除外)均已評定、符合學系所畢業規定及學位考試成績報告單經學位考試委員評分並簽名後,應於學位考試當學期學期結束日前將學位考試成績送交教務處。教務處於收到指導教授簽署學生上傳圖書館之學位論文電子檔符合學術品質同意書並確認符合畢業資格後,始得登錄學位考試成績於成績單。

 

研究生未能於舉行學位考試當學期結束日後一個月內完成前項學位論文電子檔繳交,尚具有修業期限者,次學期仍應註冊;已達修業期限屆滿,而有特殊事由者,得以專案申請延長論文送交時限,惟以一次為限,逾期仍未繳交,應予退學。

 

通過學位考試之研究生,得申請學位考試合格證明書;完成並符合第一項規定者,得申請學位證明;完成畢業離校手續者,教務處始得發給學位證書。

前各項學位論文之繳交,依本校圖書館作業辦理。

 

 

學生可至學校畢業生專區網頁(http://moltke..nccu.edu.tw/stugraduate_SSO/index.jsp)填寫相關資料後,列印紙本離校程序單,完成各單位程序後,憑單及學生證至註冊組辦理離校領取學位證書。

 

學生如無法親自辦理畢業離校程序者,得以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委託他人代辦者,應附委託書、畢業離校程序單、學生學生證以及雙方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供教務處註冊組查驗。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註冊組分機:63279。

 

地址:116011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 行政大樓四樓  電話:886-02-29393091  傳真:886-2-29394044  

分機 62162 ( 教務長室總機 )   分機63279 ( 註冊組總機 )   分機62185 ( 課務組總機 )   分機67892 ( 綜業組總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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