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版學生證發放暨補發:
(一)115學年度(115年9月起)入學新生、轉學生及114學年度(含)以前保留入學資格學生,製發新版學生證。
(二)本校各學制在籍學位生因學生證遺失申請補發,補發申請書在115年8月起送達教務處註冊組(以下稱註冊組)者,製發新版學生證。
二、舊版學生證發放暨補發:
(一)115學年度新生提早於115年2月入學者,以舊版學生證製發,日後遺失補發時,依公告第一點之(二)製發新版學生證。
(二)交換生(含訪問生)以舊版學生證辦理製發與遺失補發。後續改發新版學生證之時機,將由註冊組以學年期為單位進行評估,在舊版庫存量不足以供應新一期(批)學生製發時,即逕予改發新版學生證,屆時將不再另行公告。
三、自115年8月起辦理畢業或退學離校之學生,學生證將不再壓印離校燙金字樣。持證學生於離校後身分即已變更,切勿繼續持證冒用學生身分享有各項優惠,以免觸犯相關法律責任。
註冊組115.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