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人可以申請電子成績單?
凡本校86學年度起(即民國86年(西元1997年)9月)入學之各學制畢業校友(含退學學生)皆可申請中文及英文電子成績單。
凡本校86學年度起(即民國86年(西元1997年)9月)入學之各學制畢業校友(含退學學生)皆可申請中文及英文電子成績單。
電子成績單經申請後,除因資料轉出發生特殊待調整之情事,如文字亂碼,並經學校發信通知外,至遲於5個工作日內製發。
您好,類此特殊需求,請校友依著以下步驟申請:
A.國外學校申請編號。
B.步驟(1)及(2)兩文件申請案編號。
C.須透過學校郵件信箱寄至國外單位的電子郵件信箱。
學校收到後,會協助附加相關應增加的文件及內容,並轉寄到申請單位。
學校電子成績單為經憑證簽章之有效文件,若該校不接受校友直接寄發或上傳電子成績單,並要求必須由學校信箱寄出時,校友須重新申請乙份電子成績單,並填寫該機構電子郵件信箱為收件信箱,學校會再為您製作與寄送。
學校電子成績單為經憑證簽章之有效文件,如因機構要求必須由學校信箱寄出,請校友重新申請乙份電子成績單,並填寫該機構電子郵件信箱為收件信箱。
首先請您先至電子信箱垃圾桶查看是否被視為垃圾郵件;如若您確認未收到電子郵件,請務必與註冊組(02)29393091分機63279聯絡,我們將儘速協助查詢。
學校在寄發您的電子成績單後,即會刪除電子成績單文件,不會保留。如遺失或要寄送其他電子郵件信箱,須重新申請。
在校學生也可以申請電子成績單。但因學生修業尚未結束,考量電子成績單每份新臺幣貳佰元,因此建議學生畢業後再申請。
電子成績單以Adobe Reader或Adobe Acrobat軟體開啟,如未有藍色數位簽章資訊或雖有藍色數位簽章資訊,但有此
圖示,均表示非有效之文件。
本校電子成績單與臺灣網路認證股份有限公司(TWCA)合作,核發文件均經數位簽章及Adobe認證。
請您以Adobe Reader或Adobe Acrobat軟體開啟,文件頂端應有藍色數位簽章資訊。詳如下方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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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為有效且經認證之文件。
電子成績單一經本校簽署憑證及數位電子簽章後,即不得撤銷及申請退費。
電子成績單乙份為新臺幣貳佰元整。每次申請可填寫至多六個電子郵件信箱(前二個信箱免費;第三個信箱起,每增加一個加收新臺幣貳拾元處理費)。
申請費用得經由網路申請文件系統以網路ATM或信用卡刷卡方式付費。學校製作完成電子成績單後,會寄至您所登記的電子郵件信箱中。
學校寄發的電子郵件為固定文稿,且由系統直接發信並附加電子成績單檔案,郵件內容無法客製化。校友可在系統申請時點選預覽電子郵件。
自86學年度起入學的畢業校友須申請電子成績單,並在申請時填寫寄送的電子郵件信箱後,由學校協助寄出。
電子成績單開放86學年度起(即民國86年(西元1997年)9月)入學之畢業校友
電子成績單僅開放透過本校網路申請文件系統辦理,不開放臨櫃或郵寄等其他方式申辦。
如您為86學年度起(即民國86年(西元1997年)9月)入學之畢業校友(含退學學生),請在完成網路申請文件系統註冊程序後,提出申請。
我已有註冊,請點選前往➡️本校網路申請文件系統。
我尚未註冊,請點選前往➡️註冊網路申請文件帳號。
電子成績單開放86學年度起(即民國86年(西元1997年)9月)入學之畢業校友(含退學學生)申請。申請電子成績單應透過本校網路申請文件系統,在完成註冊程序後,提出申請。
我已有註冊,請點選前往➡️本校網路申請文件系統。
我尚未註冊,請點選前往➡️註冊網路申請文件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