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修輔系

一、申請期間

每學年度下學期依校訂行事曆規定日期(約五月下旬)。

 

二、申請資格

學士班學生自一年級下學期得於規定期間內提出申請,延後畢業學生不得提出申請。

陸生申請修讀雙主修或輔系,以其核准修讀學年度教育部核定有陸生名額之系組為限。

 

三、申請額度

每位同學可申請修讀一雙、二輔。

學生經核定修讀雙主修或輔系,得於申請放棄後,重新申請修讀其他雙主修或輔系。

轉系生於轉系前已選滿雙主修或輔系者,得因轉系而申請改選原學系為雙主修或輔系。

 

四、申請方式

於前述公告申請期間上網登錄並列印申請單,除已公告免送申請單之學系外,必需於規定時間內送交申請單至學系辦公室。

 

五、修課規定

修畢雙主修、輔系學系規定之專業必修科目學分即取得雙主修或輔系資格(雙主修輔系科目表參閱課程資訊

 

六、放棄修讀

同學申請放棄修讀輔系雙主修,上學期於十二月三十日前,下學期於五月三十日前申請。

 

七、相關資訊

雙主修輔系申請標準表及注意事項

 

八、相關法規

學生修讀雙主修、輔系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