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政治大學106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貸款相關規定及申貸流程
一、申請就學貸款要件
1.家庭年所得總額114萬元以下,在學期間利息由政府提供全額補助。
2.家庭年所得總額114萬至120萬元之間,在學期間利息由政府提供半額補助。
3.家庭年所得總額120萬元以上,且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姊妹有二人以上就讀高中以上學校者,自行負擔全額利息。
二、具減免身份者申請就學貸款
1.具減免身份或請領弱勢學生助學金者,請務必辦完減免手續後,就減除後之金額申請貸款。
2.請領教育補助者,請申貸減除後之差額。
3.已享受全部公費者或已獲得政府主辦之其他無息助學貸款者,不得申貸。
三、就學貸款申貸流程:
(一)不申貸學分費者(含一般大學部學生、碩博士生未貸學分費者)
1.第一步:在校生請於106年8月7日後,新生請於106年9月1日後,登入本校愛政大網頁(本校首頁/INCCU/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財務服務/學生就學貸款申請)填寫「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確定可申貸金額後送出資料。
2.第二步:資料送出後,請同學將1.不可申貸費用之繳費單與2.政治大學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兩份文件列印下來;並繳交不可申貸費用(可至第一銀行、轉帳、信用卡或超商繳費)。
3.第三步:上台北富邦銀行網站線上申請(同學可直接登入本校就貸系統上「台北富邦銀行網站」之連結或直接上北富邦網站https://school.taipeifubon.com.tw/scSrv/html/pages/jsp/index.jsp
),依「政治大學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上之內容填寫資料,並列印「台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三份;將1.政治大學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與2.台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三份;攜至台北富邦銀行各指定分行辦理對保手續。
對保時間:106年8月7日至9月15日止。
4.第四步:攜帶1.「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2.台北富邦銀行對保完成開立之「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3.不可申貸費用之繳費收據、4.戶籍異動者需攜帶戶籍謄本,至生僑組完成繳件手續。
繳件時間:106年9月11日至9月15日止
(二)申貸學分費者(含延畢生、選修輔系、教育學程、碩博士班申貸學分費者)
1.第一步:106年9月15日前,請先上本校網頁填具「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確定可申貸金額後送出資料(請務必於註冊截止日前上網登記,否則會被列入未註冊名單)(本校首頁/INCCU/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財務服務/學生就學貸款申請)。
2.第二步:加退選課後並計算出「學分費」後,請同學於9月28日至10月6日將1.不可申貸費用之繳費單與2.政治大學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兩份文件列印下來;並繳交不可申貸費用(可至第一銀行、轉帳、信用卡或超商繳費)。
3.第三步:上台北富邦銀行網站線上申請(同學可直接登入本校就貸系統上「台北富邦銀行網站」之連結或直接上北富邦網站https://school.taipeifubon.com.tw/scSrv/html/pages/jsp/index.jsp)
,依「政治大學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上之內容填寫資料,並列印「台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三份;將1.政治大學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與2.台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三份,攜至台北富邦銀行各指定分行辦理對保手續。
註:9月底前全省富邦銀行皆可對保,10月2日至6日僅限「木柵分行」與「擔保作業中心(近捷運雙連站)」可對保。
對保時間:106年9月28日至10月6日止
4.第四步:攜帶1.「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2.台北富邦銀行對保完成開立之「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3.不可申貸費用之繳費收據、戶籍異動者需攜帶戶籍謄本,至生僑組完成繳件手續。
繳件時間:106年9月28日至10月6日止
四、就學貸款項目
以本校學雜費繳費通知單及「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為依據,包括學雜費、平安保險費、校內宿費、資訊設備費、書籍費(教育部規定 3,000元)、學分費、校外宿費(本校校外住宿費最高申貸額度為34,000元)、生活費(僅限領有縣市政府核發中低收入戶證明,並已辦妥學雜費減免之學生,中低入戶每學期2萬元為上限、低收入戶每學期4萬元為上限)等。
本校書籍費、校外住宿費與生活費撥款時間約為註冊截止日後起算兩個月。
※前列項目如有疑問,請電洽生僑組業務承辦人傅小姐(02)29393091轉62226。
五、對保
1.對保分行(詳附件「辦理106學年度上學期就學貸款對保分行一覽表」)
2.每一教育階段學程第一次申請或同一教育階段學程不同學校第一次申請或連帶保證人有變更時,由父母(或監護人、或連帶保證人)陪同學生,攜帶下列資料至台北富邦銀行指定對保分行辦理簽約對保手續:
(1)經「線上申請」後列印之「就學貸款申請暨撥款通知書」三份。
(2)註冊繳費單據正本(或其他經學校簽章填註可貸金額之證明文件)。
(3)學生本人之身分證正本、印章。
(4)連帶保證人之身分證正本、印章。
(5)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本、印章。
(6)載有詳細記事之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含學生本人、父母(或監護人)、配偶及連帶保證人,如戶籍不同者,須分別檢附)。
(7)「就學貸款同意書暨保證書」。(如法定代理人或連帶保證人無法出席對保時才需填寫)。
(8)對保手續費新臺幣100元。
(9)若由父母(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配偶以外之人擔任連帶保證人者,需另檢附該連帶保證人之所得稅扣繳憑單或不動產所有權狀影本或在職證明或薪資證明或最近三個月薪資轉帳之存摺影本或其他收入證明文件。
3.同一教育階段學程同一學校第二次(含)以後申請,且法定代理人或連帶保證人不變時,可以經由「線上續貸」功能,於台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服務專區」辦理續貸,即無需到分行對保,可於線上完成續貸申請,惟借款人與連帶保證人(法定代理人)需另行簽訂「就學貸款網路服務申請書暨契約條款」(以下簡稱網路服務契約)。若是不符合上述之資格,須由學生本人攜帶下列資料至台北富邦銀行指定對保分行辦理簽約對保手續
(1)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
(2)學生本人之身分證正本、印章。
(3)對保手續費新臺幣100元(線上續貸免收100元對保手續費)。
4. 如有申貸生活費者,須另提供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
5. 同一教育階段學程定義:高中職、大學、專科、技術學院、碩士、博士及其他學程等各分別為一教育階段學程
六、就學貸款利率之計算及償還
1.由主管機關負擔者,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為指標利率加碼年息1.1%計算;由學生負擔者,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為指標利率加碼年息0.15%計算。前開指標利率隨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變動而調整。加碼部分由教育部適時檢討調整並公告之。
2.為嘉惠就學貸款學生,富邦銀行自 99年9月1日起主動吸收上開由學生負擔之就學貸款利率年息0.06%。
3.仍在學或畢業未滿一年內,利息依學生家庭年所得收入級別由主管機關全額或半額負擔或由學生自行負擔;畢業滿一年之日起(男生得自服完兵役義務後滿一年)由學生自付利息並償還。在職專班之學生應於學業完成即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4.依據教育部105年7月1日臺教新字第1050092258號書函自105年8月1日起。家庭年所得114萬至120萬學生負擔利率調降為0.575%,家庭年所得120萬以上學生負擔利率調降為1.15%。
※台北富邦銀行全省服務據點查詢(按此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