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六學年度第二學期選課-加簽流程說明
一、 加簽原則說明:
1、資格:學生欲線上列印加簽單,必須在該科目的遞補名單中,且與己選上之科目無衝堂者,方可列印。
2、 加簽列印系統:學生在加退選結束後,於加退選系統中列印加簽單。一張加簽單僅可列印一科目。
3、 程序:列印之加簽單應經授課教師簽名同意後,於規定期限內送交開課單位,再由開課單位於加簽輸入期間進行加簽作業。
4、開課單位進行加簽系統設定時,如選上之學分數已達當學期修習學分上限者,即無法進行系統加簽作業。
二、 加簽作業期程:
1、加簽單列印時程:97年3月1日零時至97年3月7日下午12時止。
2、 加簽單送交開課單位時程:開課單位於97年3月3日上午9時起至97年3月10日中午12時,收取經教師簽名同意之加簽單。
3、 課程加簽作業時程:97年3月10日及3月11日開課單位進行系統加簽作業。
三、 加簽問題(Q&A):
1、「加退選」後,知道自己在想上的課程遞補名單中,但遞補序很後面,而該科目有開放加簽,我要如何辦理加簽呢?
同學如果已經在該科的遞補名單中,且與已選上的課程無衝堂情形,可於加退選結束後於加退選系統中列印『課程加簽單』,經任課教師同意加簽後,於加簽單收件期間,將加簽單送交開課單位彙整。再由開課單位與授課教師確認後,於課程加簽期間,進行系統加簽設定。
2、課程的遞補名單,而且遞補順序在前面,是不是就有優先加簽資格?
不是。
加簽時會依該課程其他特殊規定並經教師確認後才辦理加簽。而不再以遞補名單順序作為加簽先後的唯一依據。
3、我在初選登記及加退選期間均未登記加選A科,那我是不是仍具有加簽資格?
沒有加簽資格。
在科目遞補名單中且與已選上課程無衝堂的同學才能列印課程加簽單,也才具有加簽資格。
4、若我選上了A科,而同時段或相同名稱之科目亦有開放課程加簽且個人也在遞補名單中,我可以辦理課程加簽嗎?
不可以。
同學只有在科目遞補名單中且與已選上科目無衝堂的情況下,才能列印出課程加簽單。
5、是不是在遞補名單中的同學,只要列印課程加簽單並經授課教師簽核者,就一定會加簽成功?
在遞補名單中的且無科目衝堂的同學均可列印加簽單,並經授課教師簽核後,送交開課單位進行加簽。
若您的選課學分數已達當學期學分數上限時,則無法加簽成功,或是各科目授課教師,可能訂有其特殊規定,必須將所有加簽同學資料依其特殊規定進一步的篩選,開課單位亦會與授課教師作進一步的確認後方會進行加簽。所以不是授課教師簽核後,就一定可以加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