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學系 八十八 級畢業審核標準(八十八年九月入學者適用)

本系畢業總學分數: 142

A.必修類 102 學分

科目

學分

說明

系定必修

*78

*

*詳見系必修科目表。

國文(004)

6

3x2

*子標題不能相同。

英文(外文)

6

3x2

*子標題需相同。

大一歷史(006)

4

2x2

*子標題需相同。

通識教育

8

2x4

*88學年度以前所修讀者,不計012社會科學學院及同學雙主修所屬學院開之通識。89年度以後所修讀者,僅採記該學期通識科目排除表所不排除之科目學分。通識科目排除學系一覽表中,排除本系之通識科目,其學分不計。

體育

0

0x4

需修4學期0學分之體育,子標題不能相同。

B.選修類 學分

本系選修學分

22

*體育選修學分不列入畢業學分計算

其他選修學分

18

修課特殊規定:

1.本系必修及選修共116學分(國文、大一外文、歷史16學分,專業必修78學分,必選修22學分,按本系科目表所列),通識8學分,其他18學分,可修習本系科目表未承認之科目。

2.開設雙班課目者以該年級全班人數之三分之二為各班上限(根據八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系所務會議決議);二年級轉學、轉系生亦受此限制,但因補修一年級必修課而與雙班課目之一班衝堂者,得不受三分之二人數限制。

3.本系開設之必修科目不收外系生(區域研究例外),輔系生及雙主修者不在此限;選修課中,英會一及心理學不收外系生。

4.第二外語在修業期限內修畢即可。

系必修科目表

科目名稱

學分數

上期

下期

備註

政治學

6

3

3

 

經濟學

6

3

3

 

研究方法

2

 

2

 

中華民國憲法及政府

4

2

2

 

國際政治

6

3

3

 

西洋外交史

6

3

3

 

大二英文-英文作文

4

2

2

 

國際組織

4

2

2

 

國際公法

6

3

3

 

中國外交史

6

3

3

 

大二英文-英文翻譯與習作

4

2

2

 

大三英文-英文演說與辯論

4

2

2

 

外交決策分析

2

 

2

 

外交實務

2

2

   

群修

區域研究-東南亞國際關係

4

2

2

區域研究可六選一,此科目限制人數,但修習相關第二外語者可優先選課。

區域研究-東北亞國際關係

4

2

2

區域研究-拉丁美洲國際關係

4

2

2

區域研究-西歐國際關係

4

2

2

區域研究-中東國際關係

4

2

2

區域研究-俄國與東歐國際關係

4

2

2

第二外語(一)

6

   

第二外語可選擇本校所開設之任何第二外語課程,惟第二外語(一)與(二)之語言名稱必須一致。

第二外語(二)

6

   

.第二外語超修學分可列入本系選修學分計算。

.軍訓選修學分可列入外系選修學分計算,惟以四學分為限。

.修深度外文者可選:1.新聞英語或新聞英文2.英語口語訓練3.英語語音學或發音語音學4.文法與修辭或文法與習作5.商用英文,超修學分部份可列入選修學分計算

.修習本系開一學年課程如果僅上學期學分及格,則不列入本系必選學分中,而改計為外系選修學分

 

姓名

電話

電子郵件

備註

外交系承辦人

雷龍建

50916

lclei@nccu.edu.tw 

 

註冊組承辦人

陳明薇

63283

wei@nccu.edu.tw